四川美丰(000731):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0:15:36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美丰: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3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
的 2024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决
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
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5月9日、5月13日、5月21日、5月24日、5月
27日、6月4日、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
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发布的《2024年度分
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9)],故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5年 6月 7
日发布《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0.07元/
股调整为9.90元/股。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回购期间,公司需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2348%,最高成交价6.90元/股,最低成交价6.80元/股,支
付的总金额为8,993,24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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