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盛集团(6035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0:01:31 中财网
原标题:健盛集团: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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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程..........................................5三、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6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7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 股东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 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股东会会务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股东会会务组申请,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四、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要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含受托股份数额)等内容,股东代表发言的先后顺序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每一发言人发言,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五分钟,但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适当延长;针对同一议案,每一发言人的发言不得超过两次。

五、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数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该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多选、少选、不选的,该表决票为废票,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作“弃权”处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弃权”处理。

六、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本次会议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八、 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 审议、表决
1、 针对股东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 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 计票、监票。

四、 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五、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1、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 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会表决结果。

六、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见证意见
七、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本公司称总 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七名(含常务副总裁一名),董 事会秘书一名,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本公司称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八名(含常务副总裁一名),董 事会秘书一名,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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