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无锡微研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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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9:53:1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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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宁波精达:无锡微研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

无锡微研有限公司
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
专项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专项审计报告 1-3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合并利润表 3
— 财务报表附注 4-65
治理层负责监督无锡微研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无锡微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无锡微研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无锡微研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XYZH/2025NJAA2B0251号《无锡微研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无锡微研有限公司(原名为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6079139657,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为江苏省无锡市。
本公司前身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外经贸苏府资字(1994)18943号”批准证书批准,于1994年5月10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工商企独苏锡字第00087号),由日本微研出资90,000.00万日元组建的无锡微研有限公司。
2015年9月,经无锡市滨湖区商务局“锡滨商外[2015]115号”批复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币种变更为11,381.1387万元人民币,其中高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昇投资”)持有7,673.1637万股,无锡海明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海明达”)持有3,707.975万股。
2016年9月,经无锡市滨湖区商务局出具“锡滨商外[2016]106号”批复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1,381.1387万元人民币减少至9,000.00万元人民币,减资方式为高昇投资减持其持有的2,381.1387万股公司股份。
2017年12月,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向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1,0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从9,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
2022年3月,高昇投资分别与曹艳、谢欣沅、胡冠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公司的499万股股份,按1,042.9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境内自然人曹艳;将持有公司的401万股股份,按838.0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境内自然人谢欣沅;将持有公司的100万股股份,按20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境内自然人胡冠宇。
2024年4月,无锡海明达与蔡磊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无锡海明达将持有的3,707.975万股股份按7,415.9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蔡磊明。
2025年4月,本公司对公司名称及企业类型进行了变更,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由无锡微研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微研有限公司,并于2025年4月14日获得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通知书(320202112135)登字[2025]第04140001号的批准以及编号为320211000202504140002的营业执照。
2025年4月30日,本公司历史股东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将持有的本公司100.00%股权交割至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经过前述历次股权变更后,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主要从事精密模具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6月30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本次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本次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精达公司)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宁波精达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所持的本公司100.00%股权。2025年4月1日,
宁波精达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51号)。
根据本公司与
宁波精达公司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
宁波精达公司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4月30日),定价基准日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出具的金证评报字【2024】第033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本公司合并口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18,897.74万元,经收益法评估,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6,20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的定价以无锡微研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36,200.00万元为基础商定本次交易对应的无锡微研有限公司100%股权价值的最终作价36,000.00万元。
2025年4月30日,本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所持的本公司100.00%股权已过户至
宁波精达公司,经交易双方确认,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当日)止的期间,交割日为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即本过渡期财务报表基准日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2.编制基础
过渡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过渡期合并利润表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公告〔2023〕57号)的相关规定及下述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编制。
本次交易过渡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并购交易之需要,过渡期内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各项资产、负债,按照 2025年 4月 30日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评估基准日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以本次重组交易定价(评估)基准日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2024年 5月 1日本集团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在过渡期财务报表中根据本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至交割日。过渡期内新增的各项资产和负债,根据本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基于重要性和谨慎性考虑,本报表编制过程中长期资产在定价基准日所产生的增减值无残值;房屋建筑物剩余折旧摊销年限为 2024年 4月 30日评估的经济尚可使用年限与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经济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取小值,其他长期资产剩余折旧及摊销年限为2024年 4月 30日评估的经济尚可使用年限,专利权增值剩余摊销年限为 5年。
本财务报表的编制是确定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情况以及过渡期间内,公司运营所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因此本财务报表仅包含2025年4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合并利润表,过渡期无可比数据。
3.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5年4月30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附注二编制基础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2025年4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的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期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3.营业周期
若公司营业周期不同于12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MicroResearchHoldings、MicroResearchAmericas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Micro Research Precision、Micro ResearchTechnologyDevelopment以日元为记账本位币;MicroResearchEurope以欧元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三、9所述方法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除合同负债/预付账款外的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减值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①应收账款(包括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包括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确定的组合如下:
②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应收票据确定的组合如下: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③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根据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确定的组合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7)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远期合同、货币互换。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中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中涉及的模具及电火花机床类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其他类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原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2.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1)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附注三、10、(4)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1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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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
(2)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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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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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房屋、建筑物 | 20年 | 5 |
机器设备 | 3-10年 | 0-10 |
运输工具 | 4-5年 | 0-5 |
电子设备 | 3-5年 | 0-5 |
办公设备 | 5年 | 0-5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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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8.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非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设备及房屋折旧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将其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①形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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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为本集团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生产用模具、租赁房产更新改造支出以及部分构筑物,其中生产用模具按照工作量法摊销,租赁房产更新改造支出按照预计租赁年限摊销,构筑物摊销期限为3年,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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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年金缴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由于辞退员工产生的,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
22.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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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集团: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本集团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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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模具类商品销售收入和非模具类商品销售收入。本集团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如下:
(1)模具、设备类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模具、设备类收入包含模具、微孔电火花机床销售收入。
1)境内销售业务:所售商品需要公司至客户现场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客户验收合格,取得经客户确认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2)外销业务:根据约定,所售商品需至客户现场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客户验收合格,取得经客户确认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所售商品不需公司负责安装、调试或货物发出前于厂内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根据不同贸易方式,采用FOB、CIF、FCA条款的,公司以货物报关、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收入确认时点;采用EXW、DDU、DDP等条款,在产品于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交付后确认收入。
(2)非模具、设备类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非模具、设备类收入包含模具备件、汽车零部件、检具、滚刀模等。
1)境内销售业务:寄售业务,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客户领用并与公司确认领用产品数量和金额,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对账单时确认收入;非寄售业务,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办理入库,根据双方确认的品名、数量、金额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2)外销业务:根据不同贸易方式,采用FOB、CIF、FCA条款,公司以货物报关、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收入确认时点;采用EXW、DDU、DDP等条款,在产品于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交付后确认收入。
(3)模具维保改造、光伏导轮加工业务销售收入
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将加工改造后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办理入库,根据双方确认的品名、数量、金额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4)其他业务销售收入
1)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及材料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义务。
25.政府补助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7.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集团为出租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8.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金融资产减值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因此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估计的变化而发生变动,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2)存货减值准备
本集团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本集团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同类货物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账面价值的调整。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5)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公司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
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6)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务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7)预计负债的会计估计
因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特许经营权设备更新支出等形成的现实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8)租赁期
租赁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承租人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应当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承租人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应当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因此租赁期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等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规定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进行了相关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执行该规定对过渡期相关会计科目的影响如下:
会计科目 |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影响金额 | | |
| 2024-4-30 | 影响金额 | 2024-5-1 |
预计负债 | 5,374,863.85 | -1,007,800.13 | 4,367,063.72 |
其他流动负债 | 4,380,894.47 | 1,007,800.13 | 5,388,694.60 |
除上述事项外,本集团未发生对过渡期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集团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计税依据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
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
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1:子公司MicroResearchHoldings,Inc.和MicroResearchAmericas,LLC设立地为美国特拉华州,不缴纳增值税及相关流转税附加,同时免征州销售税,其州企业所得税税率为8.7%,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并对采购环节的增值税额,按规定的退税率予以退还。报告期内本公司适用该法规。
(2)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一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微研精微公司适用该法规。
根据日本国税厅消费税减免制度指南规定,MRTD及MRP在报告期内适用按消费税销项的20%计征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3)本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24年11月6日联合签发的《高新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2000219,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2024、2025、202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微研精微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于2023年11月6日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0657,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2023、2024、2025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报告期内本公司、微研精微公司和微研
新能源公司适用该法规。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微研精微公司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享受上述优惠。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初”系指2024年5月1日,“期末”系指2025年4月30日,“本期或过渡期”系指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 |
402,170.92 |
54,249,989.43 |
5,236,940.77 |
22,561.19 |
59,911,662.31 |
17,402,656.6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分类
期末余额 |
17,704,365.83 |
10,000,000.00 |
7,704,365.83 |
17,704,365.83 |
(2)期末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
账面成本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面成本 |
7,700,000.00 |
10,000,000.00 |
17,700,000.00 |
(3)期初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
账面成本 |
4,000,000.00 |
44,000,000.00 |
48,000,000.00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
7,349,259.10 |
|
7,349,259.1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 | | |
账面余额 |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 |
7,349,259.10 | 100.00 | | |
7,349,259.10 | 100.00 | | |
| | | |
7,349,259.10 | 100.00 | | |
(续)
| | | |
账面余额 |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 |
7,763,828.15 | 100.00 | 2,441.35 | 0.03 |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 | |
账面余额 |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7,715,001.15 | 99.37 | | |
48,827.00 | 0.63 | 2,441.35 | 5.00 |
7,763,828.15 | 100.00 | 2,441.35 | 0.03 |
(3)应收票据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期初
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2,441.35 | | 2,441.35 | | |
2,441.35 | | 2,441.35 | | |
(4)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本集团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5)期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6)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期末余额 |
66,713,814.50 |
12,756,256.32 |
1,272,826.80 |
534,103.82 |
81,277,001.44 |
7,057,459.21 |
74,219,542.23 |
(2)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 | |
账面余额 |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 | |
81,277,001.44 | 100.00 | 7,057,459.21 | 8.68 |
81,277,001.44 | 100.00 | 7,057,459.21 | 8.68 |
81,277,001.44 | 100.00 | 7,057,459.21 | 8.68 |
(续)
| | | |
账面余额 |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71,223.89 | 0.10 | 71,223.89 | 1.11 |
71,578,017.28 | 99.90 | 6,329,303.24 | 98.89 |
71,578,017.28 | 99.90 | 6,329,303.24 | 98.89 |
71,649,241.17 | 100.00 | 6,400,527.13 | 100.00 |
1)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