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300154):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潘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潘文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20%。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收到潘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潘文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文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3、潘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潘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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