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特定股东牛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股东牛江先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86,744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6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5月 16日,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6,224,826股增加至169,688,245股。股东牛江先生本次减持比例 保持 3%不变,减持数量由 3,486,744股调整为4,565,359股。公司 于今日收到股东牛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股东牛江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股东牛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其本人在《招股说明 书》中的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股东牛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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