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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873593):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0:11:17 中财网
原标题:鼎智科技: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一 1、授 2、登 3、授 4、实 5、实 6、股 (二制性股 实际授 日:20 日:20 价格: 授予人 授予数 来源: 实际授首次授予结果 情况 5 年5月29日 5 年6月30日 9.19元/股 :67人 :191.80万股 司向激励对象 登记的限制性股向发行的本公 在各激励对人民币普通股 间的分配情况如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占授予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1娄安云中国副总经理8.404.08%0.045%
2时立强中国副总经理3.501.70%0.019%
3吴云中国董事、财务总监4.202.04%0.022%
4孙磊中国董事会秘书7.003.40%0.037%
5JANG JOONHO韩国核心员工(韩国海 外销售)1.680.82%0.009%
6OH YUNWOO韩国    
    1.120.54%0.006%
7KIM JINA韩国    
    0.700.34%0.004%
8KIM SEHEE韩国    
    0.420.20%0.002%
9JEONG CHANGYO ON韩国 0.280.14%0.001%
其他核心员工(58人)164.579.93%0.874%   
首次授予合计191.8093.20%1.019%   
预留14.006.80%0.074%   
合计205.80100.00%1.093%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3、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授予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应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孙磊自2025年6月10日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姓名类别
1吴云董事、财务总监
2时立强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
3娄安云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
4孙磊董事会秘书
5王燕核心员工
6陈金玉核心员工
7张雨婷核心员工
8潘晓娣核心员工
9李沅娟核心员工
10张管跃核心员工
11王永平核心员工
12王荣庭核心员工
13杨力核心员工
14王宇泽核心员工
15姚庭妹核心员工
16 史玉洁 核心员工

17陈梅核心员工
18陈佩华核心员工
19吴攸核心员工
20邵红燕核心员工
21JANG JOON HO核心员工
22OH YUN WOO核心员工
23KIM SEHEE核心员工
24KIM JIN A核心员工
25JEONG CHANG YOON核心员工
26何超核心员工
27唐勇华核心员工
28郭俊核心员工
29王友龙核心员工
30陈超核心员工
31王晔核心员工
32俞斌核心员工
33林晟珲核心员工
34蒋国升核心员工
35霍程亮核心员工
36许家伟核心员工
37裴亚灵核心员工
38于彩云核心员工
39李围核心员工
40储志豪核心员工
41陆鹏核心员工
42梁艳核心员工
43李炳函核心员工
44衡湘烨核心员工
45严利枝核心员工
46陈萍萍核心员工
47许珂核心员工
48朱广宣核心员工
49岳华瑾核心员工
50 王惠 核心员工

51李玲核心员工
52叶凯核心员工
53韩建清核心员工
54史桃振核心员工
55徐亚洲核心员工
56陈小珍核心员工
57袁春亚核心员工
58陈建刚核心员工
59王红核心员工
60唐卫珍核心员工
61李向前核心员工
62赵持安核心员工
63吴春春核心员工
64张钊核心员工
65吴健核心员工
66戚志鹏核心员工
67墨小利核心员工
(三)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 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461,7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7.07元/股调整为 19.19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137万股调整为 191.8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0万股调整为 14.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个月内为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30%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40%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上述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2025年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15%。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2026年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25%。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2027年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45%。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限制性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考核评级A-优秀B-一般C-待改进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N)100%8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三、验资情况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20日出具了《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5]002号),对公司截至2025年6月18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25 年5月15 日止,公司已收到6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918,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认 购款合计36,806,420.00元,其中1,918,000.00元计入股本,剩余34,888,42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164,392.00元。

四、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解除限售,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5 年5月29日,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授予日):

首次授予数量 (万股)需摊销总费用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2028年 (万元)
191.803,402.531,190.891,446.08623.80141.77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等因素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原则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变动前 本次变 动数量 (股)变动后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161,610,27785.85%0161,610,27784.98%
有限售条件股份26,636,11514.15%1,918,00028,554,11515.02%
总股本188,246,392100.00%1,918,000190,164,392100.00%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2、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5]002号)。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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