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301027):公司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0:06:31 中财网
原标题:华蓝集团: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翔先生、赵成先生、钟毅先生、莫海量先生、邓勇杰先生 吴广意先生、李嘉女士、何新女士、单梅女士、费卫东先生及深圳健行厚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健行厚德成长驱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雷翔先生、赵成先生、钟毅先生、莫海量先生、邓勇杰先生、吴广意先生、李嘉女士、何新女士、单梅女士、费卫东先生与深圳健行厚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健行厚德成长驱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健行厚德”)的通知,获悉双方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近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翔先生、赵成先生、钟毅先生、莫海量先生、邓勇杰先生、吴广意先生、李嘉女士、何新女士、单梅女士、费卫东先生与健行厚德于2024年12月3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健行厚德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75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因客观条件变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现决定终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签署了《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方/甲方
雷翔先生、赵成先生、钟毅先生、莫海量先生、邓勇杰先生、吴广意先生、李嘉女士、何新女士、单梅女士、费卫东先生
(二)受让方/乙方
深圳健行厚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健行厚德成长驱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即甲方无需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乙方亦无需向甲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与乙方均无需履行《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相关义务,亦无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因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协议自双方签章并加盖乙方公章之日生效。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股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双方权益未发生变化。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二)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同时作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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