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0:00:58 中财网
原标题:君逸数码: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5-027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代码:036601
? 股票期权简称:君逸 JLC1
? 授予登记数量:700.00万份
? 授予登记人数:45人
? 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 7月 1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 5月 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 5月 12日至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三)2025年 5月 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5年 6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 6月 20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数量:700.00万份
(四)行权价格:19.07元/股
(五)授予人数:45人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七)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行权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考核年度各考核年度营业 (X)(单入实际完成值 :万元)各考核年度净 (Y)(单润实际完成值 :万元)
 目标值(Xm)触发值(Xn)目标值(Ym)触发值(Yn)
第 1个考核期 (2025年)43,76641,6825,3245,071
第 2个考核期 2026 ( 年)47,74445,4715,8085,532
3 第 个考核期 (2027年)51,72349,2606,2925,993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可行权 比例(A)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可行权 比例(B)
各考核年度营业 收入实际完成值 X ( ); 各考核年度净利 润实际完成值 (Y);X Xm ≥100%Y Ym ≥100%
 Xn(X-Xn)/(Xm-Xn)* 25%+75%Yn Y Ym < <(Y-Yn)/(Ym-Yn)* 25%+75%
 Xn=X75%Yn=Y75%
 X<Xn0%Y<Yn0%

公司层面可行权 比例取 A与 B的孰大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剔除所有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特别提示: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100%80%60%0%
5、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各行权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最终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君逸 JLC1
(二)期权代码:036601
(三)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 7月 1日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量(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 总量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需 要激励的员工(45人)700.00100.00%4.0584% 
合计700.00100.00%4.0584%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在授予登记完成前离职或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由董事会将其相应份额直接调减或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

4、上述总股本是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 17,248万股。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情况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0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2,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6月 17日。公司于 2025年 6月 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决定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26.80元/股调整为 19.07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00.00万份调整为 700.00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及公示情况一致。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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