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誉股份(871621):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871621 证券简称:金誉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 股份质押概述 (一) 基本情况 股东吴志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1.5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2025年6月30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 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无。 (二) 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本次质押股份用作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三) 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 不利影响。 二、 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吴志祥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67,157,719、64.30%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25,368,290、48.22%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17,000,000、 45.00%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一)2017年12月14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30,000,000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枞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21.43%,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 13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18 年 12月 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二)2018年10月24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72,000,000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41.12%,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18年 10月22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三)2018年12月24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30,000,000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枞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17.13%,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19年1月4 日起至2020年1月4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11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四)2019年12月2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30,000,000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14.53%,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 21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2月 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五)2020年11月11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6,000,000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12.59%,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20年 11月10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六)2021年4月1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0,000,000股有限 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公 司总股本8.51%,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21年4月 1日起至2022年4月1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 (七)2021年4月22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30,000,000股无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2.77%,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21年4月 22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9月 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 (八)2022年1月17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6,000,000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11.06%,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22年1 月17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6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九)2022年6月1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30,000,000股有限 售条件股质押给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 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4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2)。 (十)2022年6月24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0,000,000股有 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51%,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22年 6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6月 30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4)。 (十一)2022年8月19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0,000,000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 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2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1)。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8日 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十二)2022年9月2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1,000,000股(其 中 8,668,421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331,579股为无限售条件股 份)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 5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十三)2022年10月26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30,000,000股 (其中 4,459,65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540,350股为无限售条 件股份)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 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7日披露的《股权解除 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十四)2023年2月3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6,000,000股无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7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6)。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7日披露的《股权解 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年1月18日披露的《股 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十五)2023年7月11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10,000,000股 有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7月 10日披露的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六)2023年7月12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10,000,000股 有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7月 17日披露的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七)2023年9月15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0,000,000股 有限售条件股质押给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18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9)。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3日披 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八)2023年11月29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30,000,000股 (其中 4,459,65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540,350股为无限售条 件股份)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 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6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 押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十九)2024年1月23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6,000,000股 (其中26,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25日披露的《股 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2月11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 2月 12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5)。 (二十)2024年7月24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0,000,000股 (其中2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5日披露的《股权 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十一)2024年11月19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20,000,000 股(其中 2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质押给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0日披露 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十二)2025年1月27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11,000,000股 (其中11,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6日披露的《股权 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十三)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15,000,000股 (其中15,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12日披露的《股权 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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