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泰林生物:全资子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拟与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拟与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合同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新材料”)已与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正式签订了《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合同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合同书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于2025年6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泰林新材料于近日通过竞拍取得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编号为富政工出[2025]14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签订了《杭州市富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拍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竞拍土地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富政工出[2025]14号; 2.土地位置:杭州富春湾新城灵桥镇;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总用地面积(平方米):20,500; 5.出让面积(平方米):20,500; 6.建筑面积(平方米):不大于41,000且不小于30,750; 7.出让价总额(万元):1,579; 8.出让年期:50年。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的土地,主要用于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实际情况等,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泰林新材料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签订《杭州市富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市富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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