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30078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世芬先生具备《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叶世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叶世芬先生卸任监事职务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2025年 6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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