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300020):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22:35:13 中财网

原标题:ST银江: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特点和内部管理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筹集管理、投资管理、收入和分配管理,以及成本和费用管理等。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任务是:有效利用公司资源,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合理分配各方收益,依法实施财务监督,确保实现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和股东权益的紧大化。



第二章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以财务管理为中心,按“集中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设置和健全财务会计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会工作。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财务与会计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交办的任务并报告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审核同意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岗位的按排,协调财务会计机构与其它部门的关系;组织制定财务预算、监督财务预算的实施;审核重要财务事项;组织成本费用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组织综合经济活动分析;检查公司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

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部主要职责:负责资金筹集、营运资金的管理;利润的分配、财务预测、财务计划和财务检查分析;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月度财务预算和会计报表;参与固定资产投资、证券和长期投资的投资与管理的决策分析,并对既有的投资项目实施后续跟踪管理,指导、监督控股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

第八条 财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公司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公司财务部主要设置以下岗位:会计主管岗位(分管:收入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材料会计),资金主管岗位(分管:出纳\资金管理),财务主管岗位,分公司管理岗位,子公司管理岗位,外派会计岗位。(具体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第三章 会计核算办法
第九条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一、总说明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各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第三条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第四条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第五条 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 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第八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九条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或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在处置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第十条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④租赁应收款;
⑤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账龄分析法组合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预结算工程项目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2:尚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3:建设期工程项目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账龄分析法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长期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质保金、应收工程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质保金
长期应收款组合2:应收工程款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如果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第十一条 存货
(1)存货的分类:主要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考虑减值因素并结合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公司对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第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长期资产减值”。

第十三条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长期资产减值”。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年限平均法20-305.00
年限平均法4-55.00
年限平均法4-55.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第十五条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设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第十六条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
公司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第十七条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长期资产减值”。

第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PPP项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购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使用寿命使用寿命确定的依据
5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19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3-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3-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长期资产减值”。

第十九条 研发支出: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 研究阶段是指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探索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大批量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予以资本化,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条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第二十二条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第二十三条 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公司将上述A\B项计入当期损益;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二十四条 租赁负债: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租赁”。

第二十五条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二十六条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如果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包括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或者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在修改日,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5)涉及公司与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公司与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公司内,另一在公司外的,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7)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第二十七条 收入
(1)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①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公司系统集成类产品的销售包括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试运行等配套服务,经验收合格后确认销售收入。

其他一般销售商品收入,于发货经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劳务收入合同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投入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③建造合同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收入合同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投入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履约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投入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公司BT业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BT项目涉及的长期应收款项未超过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的,暂不计提坏账准备。对超过长期应收款项对应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尚未收回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金融工具”所示。

④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⑤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第二十八条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第二十九条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第三十一条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作为出租人: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经营租赁: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二条 回购本公司股份: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的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十条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会计工作有关的专业资料,均应存入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会计凭证不准随意复制、出借或带出本单位,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部经理以上负责人同意。会计账簿不准随意借阅或带出本单位,如因工作需要查阅时,经财务部经理以上负责人批准后,在会计部门内查阅;外单位需要查阅会计账簿的,需凭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经理以上负责人同意,单位领导批准,可在会计部门内查阅。会计报表属于重要经济资料,一切内部报表,未经财务部经理以上人员批准,不得外借或抄录。

第十一条 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1)做好完善的原始记录,健全财务核算资料,必须建立对供应、生产、存储、销售各环节消耗的管理制度,确保各种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2)对公司原材料、产成品建立专人保管制度,并制定出入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审批制度。

(3)公司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种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清查,月末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点,年终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及时对所有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按照审批权限,上报后处理,确保账、卡、物相符。

(4)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应加强会计稽核工作,通过稽核,对日常核算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或不法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制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日常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审核财务计划、费用预算、成本计 划等;2)对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审核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合法、合理,根据审核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行为及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3)对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其内容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并查明合法性和合理性。

2.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公司发生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合 法的原始凭证,取得或者填制的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并做到及时传递、汇集。

3.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对性质相同而又不需要逐笔记账的原始凭证,可以汇总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4.会计账簿。公司财会部门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

会计账簿启用后,财会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规范的方法进行更正。

5.会计报表
(1)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因特殊原因需向有关政府和机构报送报表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在报表上注明“仅供参考”字样。

(2)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 公司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第四章 资金筹集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股本)是公司设立时,股东各方按协议或章程规定认缴的资金。公司的股本若需要增加或减少, 需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所属子公司的资本金, 在设立时由发起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与新公司资本金的商定,并按对外投资 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资本金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公司派出董事向公司报告,按投资权限规定审批。

第十三条 股份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资本金,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经营期间投资各方对投入公司的资本金,除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减资或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第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对外投资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合理的资金需要量,考虑资金成本效益原则,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采用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发行债券以及适当的金融机构贷款等不同的资金筹集方式,筹集所需资金。公司资产负债率应稳定保持在一个合适的比例,杜绝不必要的筹资,每期期末,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保持低于65%。

第十五条 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及发行债券,应 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考虑筹资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等相关指标,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分析,报经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财务部根据股东会通过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进行资金需要量的预测和资金成本的分析,在合理的负债比例和债务结构情况下,拟定资金筹措方案。

子公司向银行组织借款由子公司参照股份公司的规定自主办理,但应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子公司的对外借款的安排,应考虑股份公司整体报表的结构性影响,子公司的年末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一般应控制在 60%以下,特殊情况应报经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借款,在确定需要量的同时,还应综合考虑及必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合理确定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的比例。

第十八条 向金融机构的借款由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的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核算。对外借款应遵守银行借款的规定, 接受银行的监督。借款应按期归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及时向金融机构申请展期,避免逾期罚息。支付借款利息,应根据合同规定逐笔进行复核,避免多付损失。

第十九条 其他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是在结算过程中占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资金,也是公司资金的一项来源,应充分 加以利用,但应避免借故拖欠,损伤信誉。

第二十条 公司若需发行债券,应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方案、财务负责人审核,提交总经理批准、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通过后,并报经当地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并与受托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发行债券合同。债券到期应恪守信用,按期足额支付本息。


第五章 流动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货币资产管理
1、现金管理
(1)现金使用范围。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一般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2)库存现金管理。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可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为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都要放入保险箱。

(3)现金收付管理
1)现金收付应有专职出纳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审核后办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 应当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差错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2)不得坐支现金。对销售时收取的现金,应当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用来直接支付公司和企业自身的支出。需支付现金的, 应从现金库存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

3)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公司财务部经理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才能提取。

4)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户,由银行监督支付,不能让采购人员携带大量现金。

(4)现金账务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员逐笔登记现金收付,以结出当日余额。库存现金应每日盘点、核对和检查,保证做到账款相符,如有不符,出纳员应于当天报告财务部经理。每月月末出纳员应将现金日记账与总账核对相符。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抽盘库存现金。

(5)不准私自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 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私设小金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管理
(1)开户。公司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确定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他银行开立必要的结算账户,但现金的提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其他账户只能进行转账结算。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公司财务部门管理。

(2)使用。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除根据现金使用范围中所指可通过现金收付结算外,其余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经常掌握各个银行账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汇票、本票、支票等各种结算方式,对日常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都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和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手续齐全;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单证、合同文件等的真实性、手续的完备性后再予以办理,对于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收支,应当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总经理进行处理。

(3)建账。按银行名称和账号分别开设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登记银行收付,逐日结出余额,逐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出现差异,应逐笔核对,查出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应达到账账相符。

(4)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3、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可按照本制度中银行存款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应收款项的管理
1、应收款项是指公司对外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形成的应收账款及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如日常一般资金往来、暂付款、备用金等形成的其它应收 款。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财务人员应建立报告制度, 每月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和进行账龄分析,并报送业务部门和经办人员、企业领 导和公司总经理。财务人员应及时做好对账工作, 定期填发应收款询证函,与购 货单位核对账款,对不能及时交回询证函回执的,财务人员应及时报告财务负责 人作进一步处理。

业务部门和业务经办人员负有向客户联系催收应收账款的责任。对业务人员 建立货款回笼责任制,并可将货款回收率结合货物销售量,一并作为内部经营责 任制考核指标,将货款回收直接与业务经办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3、公司对出口业务,严格控制出口风险,做好账账核对, 一般应按批次清 款后再发货的原则,控制国外单位的多头现象。对非常年客户单位, 应事先通过 对其论证分析,并寻求一定的保证措施后实施。

4、公司对其它应收款的控制,由财务部门具体落实。建立健全资金控制制 度,对因部份紧密关系客户的临时性资金调剂,应寻求必要的保证,并尽量回避 不必要的资金援助。对各项暂付款, 应实行严格的申请审批制度,并落实责任人 负责收回,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进行支付。

5、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年末按应收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账 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金。

6、坏账损失的确认。1)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 后,仍然无法收回;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 法收回。

7、坏账的审批程序。发生坏账损失时,应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经业务部 门提交损失报告(详细说明坏账形成的原因、过程及相关责任的认定) ,财务部 核实会签后,年损失累计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报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100 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批准,并按规定报主管财税部门备案或审批。

坏账一经确认,财务部门应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对向税 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对于已转作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 财务部门应同时做好账 销案存备查登记,并保留继续要求有关人员催讨的权利。一旦收回要正确入账,避免出现报损后收回不入账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存货的管理
1、为加强管理,使存货储备总成本最低,供应部门、财务部门应结合实际 情况,计算制定存货最优经济订货量和最低储备量。供应部门将最低储备量落实 到仓库,并做到专人采购、专库专人管理。

2、供应部门负责货物的采购、运输与仓库保管工作。采购材料时必须根据 仓库、生产部门共同签发的材料请购单, 供应部门才可购入材料。供应部门要了 解市场动态,使购进的物资质优价廉,符合生产需要。对大额物资的采购, 须先 行订立经济合同,并经授权批准。到货后业务人员必须按采购合同严格审查, 填 写质检单。财务人员根据与订货合同、入库单、质检单核对无误后的进货发票付 款或转账,出现不符的应拒付或部分拒付。

3、公司产成品(库存商品)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由生产部门与仓库办 理入库手续,入库时应由质检部门分批认定,盖具生产批号、日期标签, 双方核 对一致后交接入库。产成品发出时, 仓库应凭营销部门经会签的发货指令严格按 照指令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及发货单位发货并由领出人签字认可。对于化发对 方公司或仓库的,则仓库出仓时应由业务员签收,并由业务员在货物到库后取得 对方出具收货确认书,回仓库核销。

4、公司设专人对存货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出入库管理制度,建立 严格的入库质检、计量程序。出入库时要有严格的手续,入库时仓库保管员必须 及时验收,填制入库单、采购物资入库短缺单等, 并由采购人和验收人签章,对 于数量短缺或质量残次应及时追查原因。存货的领用和发出, 必须填制领料单或 发货单,按规定手续办理,对于没有凭证或手续不全者不得领发。

5、财务部门应建立存货明细账,仓库应建立存货保管账,以便随时掌握存 货的入库、发出、结存情况。仓库管理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收发存表并对存货进 行盘点,做到仓库账与实物相符。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与仓库账核对并对仓库 存货情况进行抽盘,以确保财务账与仓库账相符。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财务人员 与仓库人员必须对存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对于存货盘盈、 盘亏、报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年损失累计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报总经理审批, 报董事会备案,30 万元以上报董事会审批,并按规定报有关财税部门备案或审批。

6、公司对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对剔除有问题库存后的存货余额进行 按类别单个存货项目分析。对产成品结合公司期末市场可销售价格与库存单位成 本进行比较,按期末成本超过期末市价部份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产品按对应的 产成品期末成本与市价孰低情况,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产成品其在产品的单 位成本与产成品的市价比较,若在产品单位成本高于对应产成品的市价,则按其 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第六章 长期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制目录, 公司本部、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分别由公司、子公司财务部门组织核算。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公司购入、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预计残值率为原值的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公司财务部编制目录,报主管财政税务部门备案。固定资产折旧按月提取,计入当月成本费用。

4、固定资产的购建应编制年度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对资金的来源、投资效益、投资回收期等进行可行性分析。由使用部门对下年度拟购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预算、新增或更新原因等提出书面报告,由工程技术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调研决定,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年度固定资 产购置计划,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计划外购置固定资产,应按原程序补办计划追加手续后,方可购置。

子公司相关购建参照股份公司的规定办理,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5、固定资产采用三级核算、分级归口管理的办法。财务部门登记固定资产 的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并设固定资产卡片。公司的生产设备归口设备部门管理,动力设备归口动力部门管理,运输工具归口运输部门管理,各种科研开发设备归口技术开发部门管理,房屋、家具及其他器具归口总务部门管理;公司按固定资产使用地点,由各归口部门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详细登记每项资产的名称、类别、编号、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建造单位及大修理、内部转移、停用等情况,并落实具体每项资产保管的使用部门和人员,使用部门设保管账,做到分级分户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做到账账一致、账卡一致、卡实一致。

6、固定资产的购入、售出、调入、调出、租入、租出、内部转移,均需报经归口的部门同意,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作账务处理。

7、固定资产平常可根据需要进行盘查,年度终了,必须由财务部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失窃、报废, 均由使用部门书面说明原因,及时上报归口部门和财务部。对报废的财产, 归口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对确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公司财务部、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对盘亏、失窃的固定资产, 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人不明确的由使用、管理部门承担, 并按公司财产管理办法赔偿损失。

8、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每年由使用部门提出修理计划和费用预算,由财务部汇总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均应进行财产保险,由财务部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10、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

如果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 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二十五条 在建工程管理
1、在建工程是指通过可行性分析、按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批准投资建设,经立项审批处于前期准备和施工期间的各项工程,房屋、建筑物的整体装修也纳入在建工程管理。

2、在建工程按出包工程、自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分别管理。

1)出包工程应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组织好招、投标工作,公司财务部参与招标、投标、预算审核、工程合同签订的全过程。

2)非招标工程和自营工程应由承建方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工程预算,该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能签订工程合同或动工。财务负责人参与重大合同的会签。

3)设备安装工程中自购的材料、物资、设备应建立采购审批制度和实物保管制度。大宗材料及机器设备的订购,应在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比较后,确定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单价在5万元以上、总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购货合同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财务部对在建工程采用按出包工程、自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零星工程分类的基础上再分工程项目、内容进行明细核算。工程物资应建立数量、金额明细账进行核算,工程部门应指定专人做好工程物资的入库验收、领发、保管、盘存、账簿登记工作,按月与财务核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4、财务部应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按月报送形象进度表和工程价款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部复核、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以下的原则掌握:工程竣工后,应保留10-20%的工程款;待工程全面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应保留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使用部门与资产归口部门共同认定确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

5、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月根据工程进度编制资金投放预算,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和调度资金。财务部实际付款时,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按批准后的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6、在建工程在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具备使用和投产条件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同时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交接验收时, 须做好文字记载,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财务部门同时做好资产估价入账和计提折旧的工作。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的工期、质量或功能未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时, 应扣付工程款或要求赔偿,如预留保证金不足抵扣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追回。

7、工程决算的审计归口公司审计部门管理,工程决算审计应在开工时便确定审计单位,以便审计单位跟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大型工程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经审计后的工程决算作为财务部门支付工程余款和调整固定资产原值与已提折旧的依据。

8、工程竣工决算办理后,若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的,工程管理部门应负责及时办理,并将固定资产清册,连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价报告、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及土地使用证、红线图、房产证等文件、资料、证件, 造具清册一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立卷存档,妥善管理,长期保管。

9、期末,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管理
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2、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增加,必须结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并比照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按审批权限分别报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直至股东会批准。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额,一般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报经批准,不得超过35%。

4、公司增加无形资产时,必须办理合法手续,根据有关法律和合同取得有关权证,财务部门收到权证后,办理付款或入账手续,有关档案资料要立卷存档,长期保管。

5、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摊销;
(4)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

6、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已经不能给企业带 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1)某 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 值;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7、期末检查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8、长期待摊费用:是批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列入长期待摊的费用应报公司财务部经理审核后确定。

要严格区分当期费用、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界限,不得人为地采取多摊或少摊的办法,调节盈亏。长期待摊费用按以下规定摊销:
1)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4)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七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对外投资分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短期投资(含委托贷款)。

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是公司购入的在一年以内(不含一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短期投资是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归口证券投资部管理,财务部负责投资的核算工作。子公司应从严控制对外投资, 未经股份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投资。公司应审慎选择投资项目,严禁进行期货投资。

第二十九条 公司投资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报送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公司各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立项;超出总经理权限的,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三十条 公司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实质控制权为原则,投资项目一经批准,公司依法派出董事、监事, 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和实行监督。公司财务部门会同证券投资部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对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盈利能力、风险状况、变现能力、发展前景) 进行审计,提出评价意见,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会审阅,以适时调整投资对象,达到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价以现金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第三十二条 公司短期投资由证券投资部会同财务部在保证营运资金的前提下,提出投资方案按相关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国债、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由财务部指定专人核算。

第三十四条 公司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或虽占 20%或 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不含50%)以上的,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虽不到50%,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

第三十五条 公司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 的账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公司长期债权投资应按期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收益,但债券投资有溢折价的,应先进行溢折价的摊销。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损益,但所获得的利润或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部份,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采用权益法时,公司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份,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六条 公司依法向股权投资单位派出的董事、监事应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按时参加董事、监事会议,积极参与生产经营决策,负责被投资单位年度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决策资料的收集和归档以及及时完成股份公司红利的收缴。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单位的投资档案管理,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和投资收益的核算和监督。

公司的对外投资到期或中途转让,公司依法委派的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应按公司法要求诚信尽职,协同财务部门做好清算、评估工作,并将投资到期和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律文件汇总交证券投资部存档,长期保存。收回投资或转让价格与投出时的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计提投资减值准备。

1、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1)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2)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3)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4)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5)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2)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1)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2)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
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3)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2、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当市价低于成本时,应当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八章 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成本费用指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包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三十九条 成本费用采用分级归口管理方式,公司本部和各子公司都应结合自身职能和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包括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审批、控制、分析、考核、奖罚等制度。

第四十条 成本管理应遵循历史成本、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一致性、配比性、划分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等基本原则,划清各种成本界限和成本开支范围、不能混淆不清、弄虚作假,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应做到:
1、按规定核算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不得以待摊或预提的方式来调节产品成本。

2、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的支出不得列入成本,保证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3、按照会计分期的原则,正确将各项生产费用分别归属不同会计期间,保证产品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4、按照生产费用和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关系,正确划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5、对各个成本计算对象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6、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核算的单位,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7、不得将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赞助、捐赠等支出列入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一条 公司建立成本费用预算制度。公司财务部制定成本费用项目目录,各成员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按成本费用目录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明确成本费用开支的归口管理部门,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下达到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最基本单位。产品成本预算可进一步分解为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和制造费用预算。

1、直接材料预算是指计划年度(季度、月度)消耗直接材料的数量和金额。

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活动中计划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预算。

2、直接人工预算是指计划年度(季度、月度)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的预算。

3、制造费用预算是指计划年度(季度、月度)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以及生产单位的折旧费、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和其他制造费用预算。

产品制造成本预算的编制应在广泛收集和整理各项必要的基础资料,并加以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各单位还应结合自身的特点,编制可进行资金控制和成本日常控制的预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建立成本费用控制制度。各单位具体负责制定和修正成本管理制度,编制成本预算,并按各项计划的要求,将成本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车间、班组。各部门按月将成本费用开支情况与计划进行对照,检查差异情况、分析原因、进行考核,并与有关责任部门奖罚挂钩。

第四十三条 子公司根据各自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成本计算方法,同时确定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方法,确保成本计算的正确。

第四十四条 有关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技术开发费等一些重要费用项目,由公司财务部根据以下原则,制订开支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

1、工资福利费:每年由人事部与财务部根据工效挂钩的办法制订全年工资计划,并与年度经营计划一起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和成员单位,工资计划执行情况由人事部按月检查与分析,建立工资的控制制度。工资性支出均在应付工资中列支。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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