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雪(83826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5-089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2.12:《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 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 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六)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 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 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二)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三)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按年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一) 基本工资:即月度工资标准,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 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二) 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 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 (一) 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 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 (三)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 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 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 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 公司盈利状况; (四) 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 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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