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835985):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21:55:43 中财网

原标题:海泰新能: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4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泰
新能”)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
会计师”、“会计师”)于2025年6月9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关于对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
报问询函【2025】第 003号),本着认真落实核查工作并确保回复
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贵部申请了延期
至2025年6月30日回复本次《年报问询函》,现已完成相关核查工
作,就年报问询函关注的事项回复如下:
1、关于经营业绩
公司2022-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3.87亿元、41.03亿元、
38.03亿元;毛利率分别为5.44%、13.96%、19.32%;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9亿元、1.36亿元、1.82亿元。2025年第
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6.48万元,同比下降
241.58%。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需求、销售订单、销售单价、成本构成、客户来
源等情况,量化分析近3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原因,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2)说明近3年公司在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毛利率连续
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3)结合收入、成本费用归集等,说明公司近3年净利润持续
增长的原因,及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亏损情况
是否仍将持续,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4)说明收入确认依据及外部证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
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审
计结论,并说明相关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现回复如下:
(1)结合市场需求、销售订单、销售单价、成本构成、客户来
源等情况,量化分析近3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原因,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近三年整体的营业收入和组件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38.0341.0363.87
组件收入30.5837.8058.22
组件收入占比80.42%92.11%91.16%
由上表可知,近三年组件收入均占到公司营业收入的80%以上,
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受到光伏行业整体市场价格低迷
的影响,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降,公司光伏组件销
售收入也逐年下降。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近三年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组件产
量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2022至2024年组件产量趋势图 700 80.00% 70.00% 600 60.00% 500 50.00% 400 40.00% 300 30.00% 200 20.00% 100 10.00% - 0.00%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组件 同比增长
 
 
 
 
 
 
 
 
 
 
 
 
 
由上图可知,自2023年起,全国组件产量持续增加,增速开始
放缓。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主要成本由直接材料成本(电池片、
玻璃、背板、边框、EVA等原材料)、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构成,其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超80%,是成本构成中的主要部分。

根据行业主流报价网站https://www.energytrend.cn中光伏组
件代表产品单晶182型号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电池片型号(M10)的价
格波动趋势如下图所示:

2022至2024年电池片、组件价格趋势图 2.2 2 1.8 1.6 1.4 1.2 1 0.8 0.6 0.4 0.2 0 电池片(M10) 组件(单晶182) 2022年1月 2022年2月 2022年3月 2022年4月 2022年5月 2022年6月 2022年7月 2022年8月 2022年9月 2022年10月 2022年11月 2022年12月 2023年1月 2023年2月 2023年3月 2023年4月 2023年5月 2023年6月 2023年7月 2023年8月 2023年9月 2023年10月 2023年11月 2023年12月 2024年1月 2024年2月 2024年3月 2024年4月 2024年5月 2024年6月 2024年7月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2024年10月 2024年11月 2024年12月
 
 
 
 
 
 
 
 
 
 
 
 
 
 
 
 
 
 
 
 
由上图可知,自2022年开始电池片价格开始大幅波动下降,电
池片单价由2022年1月的1.11元/瓦下降至2024年12月的0.27元/瓦,
下降幅度达到75.68%;组件销售单价由2022年1月的1.86元/瓦下降
至2024年12月的0.69元/瓦,下降幅度达到62.90%。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按区域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分地区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平均值
内销收入36.2534.7555.3942.13
内销收入占比95.32%84.69%86.72%88.91%
外销收入1.786.288.485.51
外销收入占比4.68%15.31%13.28%11.09%
合计38.0341.0363.8747.64
由上表可知,公司近三年内销收入平均占比为88.91%,内销收
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国内市场竞争及供需错配矛盾
加剧,导致价格大幅下跌,进而影响公司销售收入持续下降。

近三年,随着上游行业硅料扩产,产能的逐步释放,硅料阶段
性产能错配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同时硅料价格亦进入下行通道,带
动了光伏产业链整体成本的迅速降低。其市场供需错配矛盾突出,
引发激烈市场竞争,全年主要光伏产品持续“量增价减”态势,从
而导致其价格承压下跌。公司销售收入因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同比2022年度下降幅度达40.46%。

公司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整理
了其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同比下降幅度
爱旭股份350.75271.70111.5568.20%
隆基绿能1,289.981,294.98825.8235.98%
东方日升293.85353.27202.3931.12%
通威股份1,424.231,391.04919.9435.41%
亿晶光电98.7681.0234.7864.78%
平均值   47.10%
海泰新能63.8741.0338.0340.46%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均呈现下降趋势,
2023年起营业收入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对于国内上市光伏组件企
业属于行业共性,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2022年下降幅度平均值达
47.10%,公司与行业平均值基本处于同一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光伏组件行业由于国内市场竞争及供需错配矛盾加
剧,导致价格大幅下跌,进而影响光伏组件行业整体营业收入的下
降。

(2)说明近3年公司在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毛利率连续
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公司近三年组件收入和组件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
组件收入30.5837.858.22-47.48%
组件成本23.8232.3355.60-57.16%
由上表可知,受到电池片和组件市场价格的大幅下滑,公司
2024年组件收入较2022年下降幅度达47.48%,2024年组件成本较
2022年下降幅度达57.16%,成本端价格降幅高于销售端,组件业务
毛利润空间扩大,毛利率上升。

公司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整理
了其近三年生产和销售涉及的光伏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爱旭股份太阳能电池片-11.71%16.76%13.05%
 组件-9.20%-5.16% 
隆基绿能组件及电池6.27%18.38%13.65%
 硅片及硅棒-14.31%15.88%17.62%
 电站业务35.11%14.21%10.45%
东方日升太阳能组件2.58%13.63%5.02%
 多晶硅注134.14%62.98%
通威股份太阳能电池、 组件及相关业 务1.22%12.77%10.19%
 高纯晶硅、化 工及相关业务2.00%53.26%75.13%
亿晶光电太阳能组件-10.98%7.36%3.82%
 电池片注2  
注1:东方日升2024年度多晶硅产品陆续转为自供原材料;
注2:电池片生产主要供亿晶光电自产组件领用。

由上表及(1)回复可知,公司近三年组件收入均占到公司营业
收入的80%以上,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集中采购光
伏组件生产所需的电池片等关键原材料,从供应商的准入、产品质
量,三方询比价等方式选择质量和价格较优的原材料,既保证生产
产品的品质,也灵活利用产业链价格下行的红利,最终服务于客户
的需求。

同行业可比公司,例如隆基绿能生产和销售涉及的光伏产品覆
盖了硅片、电池片、组件各环节;通威股份涉及硅料、电池片、组
件环节,其存在内部自供硅料、硅片等情形,价格波动传导效率低,硅料价格下跌虽降低硅片成本,但硅片、电池片、组件的售价也同
步下滑;另外,全产业链公司还需承受前端产业链价格下行过程中
结存的库存和良率的压力。

由上述对比可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规模、产业链布局不
同,主要产品原材料采购模式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公司的毛利率
变动趋势与部分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是合理的。综上所述,公司近三
年在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毛利率连续上升具有合理性。

(3)结合收入、成本费用归集等,说明公司近3年净利润持续
增长的原因,及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亏损情况
是否仍将持续,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①近三年净利润持续增长的原因
由(2)中分析可知,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有所下滑,但由于光伏组件成本端价格降幅高于销售端,其毛利空
间持续扩大,毛利率显著提升。报告期内,组件业务实现毛利润
6.76亿元,同比增长23.68%。公司通过以销定产的稳健策略优化经
营效率,并受益于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5%的政
策,2024年度因该政策加计抵减的增值税金额同比增加3,026.74万
元,计入其他收益,影响净利润增加。

综上所述,净利润近三年有所提升具有合理性。

②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25年第一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变化
营业收入4.404.86-9.46%
营业成本3.723.681.08%
毛利率 15.45% 24.28% -

净利润-0.260.15-271.26%
由上表可知,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46%,净利润
为-2,615.44万元,同比下降271.26%,毛利率由2024年第一季度的
24.28%下降至2025年第一季度的15.45%。

公司2024年度至今组件平均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瓦

项目2025年一季度2024年度降幅
销售收入单价0.610.9334.48%
销售成本单价0.560.8331.90%
由上表及(1)回复可知,光伏组件销售价格从2024年至2025年
一季度持续下行,销售价格的下降是导致2025年一季度收入减少的
主要因素。由于2025年一季度是光伏行业的淡季,公司组件生产成
本中的固定成本无法通过规模效应分摊,导致单位销售成本上升。

由于公司组件销售单价降幅高于组件成本单价降幅,从而导致公司
一季度毛利率下降,影响净利润亏损。

2025年第一季度其他收益为322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619万元
下降1,297万元,影响净利润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季度在形成
应纳增值税额时,享受了2023年全年的进项税额5%加计抵减政策
(32,380万元×5%=1,619万元),因此计入其他收益金额较高;而
2025年一季度仅享受2024年第四季度的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对应其
他收益322万元)。两者的差异源于政策适用的时间点不同:2024年
一季度因政策追溯调整覆盖全年进项税,而2025年一季度仅按正常
申报周期享受当季可抵减部分,导致其他收益同比减少。

公司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的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
爱旭股份-3.13
隆基绿能-14.50
东方日升-2.66
通威股份-33.80
亿晶光电-0.62
从上表可知,2025年第一季度受光伏行业市场行情影响,大部
分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出现了亏损,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由盈
转亏具有合理性。

③亏损情况是否仍将持续,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

2025年光伏行业仍面临产能过剩的压力,后续光伏组件的价格
战仍将持续。2025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
改革的通知,新能源电量、电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导致光伏
电站投资积极性下降,组件市场需求减弱,光伏行业市场竞争仍将
持续。尽管公司正在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加强市场推广,并努力提
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但短期内仍难以完全抵
消收入下降对业绩的影响。

公司管理层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继续秉持稳健经
营、持续创新的发展理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挑战,努力保
持经营业绩。

(4)说明收入确认依据及外部证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
情形。

根据组件收入确认原则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
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公司组件销售收入分为
商品已发出,并取得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货签收单,已收讫全部或部
分货款或预计可收回货款,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外销销售收入确认
的具体原则为:取得商品报关单、装运单和装船提单,开具出口发
票后确认收入。

关于收入确认,公司根据订单执行周期、实际发货日期、客户
的签收单、报关单及提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确认收入。公司结合销
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单或出库单的实际发货日期、物流运输单
据和客户签收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公司确认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
情形。

2、关于应收账款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3.29亿元,较期初增加98.05%。坏
账准备期末余额7,823.24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778.32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余额7044.92万元,对1年以
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5%、对1-2年应收账款计提比例10%、对2-3年应
收账款计提比例30%、对5年以上应收账款计提比例100%。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7.32%,本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3.8,上期为8.04。

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模式、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说明在营业收入
下降的情况下应收账款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
周转率是否符合行业水平。

(2)列示重要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
回款风险,以及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采取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3)结合坏账计提政策、账龄、客户情况等,说明预期信用损
失的计算过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应收账款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
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函证比例、回函比例、对函证的控制等,并说
明相关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现回复如下:
(1)结合业务模式、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说明在营业收入
下降的情况下应收账款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
周转率是否符合行业水平。

由于光伏行业特性,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商业谈判、行业展
会、直接接触、口碑营销等方式进行客户开发及订单获取,公司针
对不同的光伏组件客户类型采用直销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对应项目多为集中式电站项目,集
中式电站项目组件的供货周期呈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每个集中式
电站项目具有明确的建设周期和供货阶段,从订单下达开始,到
组件全部完成交付,供货即告结束。公司针对较大额的合同,供货
周期较长(3-5个月),部分订单集中在四季度发货,四季度组件收
入占全年组件收入的33.36%。

光伏组件销售业务,根据项目类型不同,采取不同的结算模
式和信用政策,具体如下:
①对通过招投标程序确立合作关系的部分大中型客户,按行
业惯例,销售款一般在合同签订、发货、到货验收、质保期满等
时点分期收取;
②小型户用及工商业电站项目主要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
模式;
③少部分客户采取“订金预付+发货前结清尾款”的结算模式;
④对国外客户主要采取“TT(电汇)”和“L/C(信用证)”

等结算模式。

2024年公司以组件销售业务为核心发力点,积极开拓市场并深
化优质客户合作,应收账款结构呈现“增量集中、客户优化、风险
可控”的良性特征。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新增规模6.58亿元,其中
前五大客户贡献度达77.22%,新增三家核心客户合计形成应收账款
5.08亿元。下表主要列示了新增的三家主要客户的合同信息执行情
况:
单位:万元

序 号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应收账款金 额执行情况
1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3,514.792024年7月22,533.75发货并签 收完成
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 公司41,643.812024年3月16,903.00发货并签 收完成
3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 限公司28,224.672024年9月11,383.12发货并签 收完成
合计123,383.27 50,819.87  
截至2024年底,上表三个客户合同均已执行完毕。公司根据客
户发货签收单签字确认收入,且每个节点根据合同约定均有相应的
付款比例,由于新增三大客户均属电力工程建设、建设工程施工领
域的央国企下属核心单位,付款流程较长,应收账款增加。

结合问题1的回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是因行业价格下降所致,
应收账款较期初大幅增长是因部分客户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所致。

公司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周转天数,如
下: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隆基绿能6.4057.04
晶科能源4.9673.60
天合光能4.4581.98
东方日升3.7597.23
海泰新能3.8096.01
由上表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
周转率、周转天数虽存在一定差异但整体上符合行业水平。

(2)列示重要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
回款风险,以及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采取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0日,2024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共计6.64亿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原值的49.96%。

2024年,公司新增三大客户形成应收账款5.08亿元,期后回款
1.94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2024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回款比例
1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22,533.759,697.4943.04%
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16,903.003,000.0017.75%
3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 司11,383.126,661.0058.52%
 合计50,819.8619,358.4938.09%
新增三大客户均属电力工程建设、基础设施领域的央企/国企下
属核心单位,经查询上述客户公开信息,客户不存在经营不善情况,相关款项不存在无法收回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的签收单确认收入,按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定
期与客户进行沟通,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公司严格监控回款计划的
执行情况,建立分级催收机制,定期召开应收账款管理会议,跟踪
客户的支付计划及相关资金状况,降低回款风险。

(3)结合坏账计提政策、账龄、客户情况等,说明预期信用损
失的计算过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准
则要求,根据应收账款金额、重大风险原因、主观判断以及历史数
据等综合考虑,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制定了应收账款“单项测试+
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模型,对单项重大的应收账款进行单独的测试,针对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公司2024年末
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2024年 2023年 
 应收账款占比应收账款占比
1年以内(含1 年)123,902.4693.20%64,862.4596.63%
1-2年(含2年)8,144.166.13%1,311.521.95%
2-3年(含3年)116.030.09%8.030.01%
3-4年(含4年)- 227.540.34%
4-5年(含5年)230.940.17%- 
5年以上547.950.41%716.411.07%
小计132,941.54100%67,125.95100%
减:坏账准备7,823.24 4,206.86 
合计125,118.30 62,919.09 
公司对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5%、对1-2年应收账款坏
账计提比例10%、对2-3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30%、对5年以上应
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100%。

报告期末,按单项计提的4项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 额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 (%)计提依据
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 限公司285.81285.81100预计无法 收回
宝鸡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27.59127.59100预计无法 收回
株式会社ライズ133.98133.98100预计无法 收回
JOMRAN ELECTRONICS TRADING L.L.C230.94230.94100预计无法 收回
合计778.32778.32  
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对单项
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
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
经济状况预测,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基于上述会计政策,公司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四项应收账款进行
单独测试,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的原因如下:
①.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维公
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85.81万元。该账款无法收回的原
因及背景是:
2016年9月,公司与新维公司签订编号为XWZN160923CG0011的
《组件采购合同》,新维公司向其购买280W单晶组件,合同金额为
571.63万元。合同约定新维公司于货物验收合格后90天支付剩余50%
货款,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约定交付了全部货物,新维公司已全部
签收并验收合格。但新维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50%货款285.81万元。

2017年4月,公司针对新维公司欠款一事提起诉讼,2017年6月苏州
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7)苏0591民初3129号]判决新维
公司应支付公司相关货款并于2017年7月执行。2017年7月27日,苏
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0591执2757号之二被执行人财
产状况通知书,截至报告期末,新维公司已经移送破产审查,中止
执行,因此对该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②.宝鸡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宝鸡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公司”) 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金额为127.59万元,该账款无法收回的原因及背景是:
公司与旭阳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于2017
年12月29日作出(2017)冀0229民初48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旭阳公司给付海泰公司货款137.59万元。2017年至2023年间,公司
多次申请对旭阳公司的强制执行,其名下设备、厂房均设置抵押及
质押,名下无可处置资产。

2023年4月24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陕03
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中安嘉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对旭阳
公司破产清算,中院同意受理。截至报告期末,案件正在破产审理
中,因此对该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③.株式会社ライズ
株式会社ライプ(以下简称“株式会社”)应收账款金额为
2,897.87万日元,因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影响,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为133.98万元。该账款无法收回的原因及背景是:
2015年8月,全资子公司HT SOLAR CO.,LTD(以下简称“日本海
泰”)与株式会社签订组件买卖合同,株式会社向日本海泰购买多
晶300W光伏组件,合同总价17,897.24万日元,2015年8月12日天津
港大爆炸造成现场混乱导致交货延迟,双方就延迟交货问题产生纠
纷,剩余6,097.87万日元,株式会社未按期回款。双方多次沟通,
2017年日本海泰将株式会社起诉,该诉讼由日本高松地方法院受
理,一审判决日本海泰胜诉,但日本海泰一直未收到株式会社根据
判决应支付的款项,2022年3月14日判决书及还款协议,明确规定了
还款计划,在陆续分期还款中。

④ JOMRAN ELECTRONICS TRADING L.L.C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JOMRAN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公司以
FOB价格向JOMRAN出售HTM280PA-60型太阳能电池组件,数量3,696件,单价47.60美元/件;HTM335PH-72型太阳能电池组件,数量2,552件,单价56.95美元/件;以上货款合计321,266.00美元。

公司依约发货后,JOMRAN迟迟不履行货款支付义务,2021年8月
20日,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被
申请人乔姆兰电子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清偿货款321,266.00美
元及违约金。

2021年12月2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2021]中
国贸仲京裁字第3465号《裁决书》,裁决乔姆兰电子贸易股份有限
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321,266.00美元;以货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化利
率15.2%的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截至报告期末,预计无法收回,因
此对该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关于存货
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16.59亿元,较期初增加100.27%。其
中项目成本6.31亿元,较期初增加374.70%;合同履约成本4.9亿元,较期初增加213.24%;在产品期末余额6,756.84万元,期初为0元。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8,645.21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跌
价准备期末余额为8314.15万元,原材料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331.06
万元,未对项目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请你公司:
(1)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原材料采购、备货、生产周期、存货
周转率等,说明公司采购及存货管理制度执行是否有效,并说明期
末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周转率、周转天数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变动情况是否一致。

(2)说明在产品、项目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核算的具体内容,
期末在产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成本结转不及时的
情况。

(3)列示合同履约成本、项目成本对应的主要项目名称、合同
金额、交易对手方及关联关系、项目建设周期、开工及完工时间、
履约进度、收入成本确认、期后结转等情况,说明合同履约成本、
项目成本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合同履约成本、项目成本是否
存在交付风险,以及项目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的构成、归集及结转
是否准确。

(4)结合存货库龄、在手订单、价格走势等,说明报告期末除
原材料、库存商品外,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存货跌价准
备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5)说明期末各存货项目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盘点范围、
地点、品种、金额、比例等,列示执行盘点的部门与人员数量、是
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存货金额是否完整、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存货实施的监盘等审计程序,对合同履约
成本、项目成本涉及项目的供货依据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现回复如下:
(1)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原材料采购、备货、生产周期、存货
周转率等,说明公司采购及存货管理制度执行是否有效,并说明期
末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周转率、周转天数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变动情况是否一致。

①公司采购及存货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公司采用“以销定采”“以销定产”的经营管理策略,严格控
制原材料及光伏组件的库存,并建立覆盖采购、入库、存储、出库、盘点、核算的全流程存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离,如采购与验收、保管与审批分离,并定期(按月)进行存货盘点和账实核对。公司
对入库物资执行严格验收,对不合格品及时退换;采用先进先出原
则发料,减少呆滞风险;仓储管理实行分区标识和定期巡查制度,
降低毁损风险。这些措施符合行业规范,支持制度执行有效。

光伏电站项目的存货管理制度,主要由“采购与入库”“仓
储与领用”两个阶段+“项目现场实物管理”构成,由采购部集中
采购,由项目部进行领料登记,建立项目台账,分区存储,严格
控制预算与实际领料。2024年公司光伏电站业务呈上升趋势,项
目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增加,且采购及存货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综上,公司的原材料、库存商品,项目成本、合同履约成本
等存货的采购及存货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②期末存货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及变动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 日2024年占比2023年12 月31日2023年 占比变动金额变动比 例
发出商 品108.500.07%58.180.08%50.3286.49%
委托加 工物资437.880.28%336.140.45%101.7430.27%
在途物 资776.740.49%509.20.69%267.5452.54%
在产品6,756.844.30% 0.00%6,756.84100.00%
原材料12,851.208.17%13,348.7617.97%-497.56-3.73%
库存商 品24,171.4915.37%31,066.8441.83%-6,895.35-22.20%
合同履 约成本49,042.2331.19%15,656.4321.08%33,385.80213.24%
项目成 本63,095.9640.13%13,291.7517.90%49,804.21374.70%
合计157,240.84100.00%74,267.31100.00%82,973.53111.72%
由上表公司存货明细看出,报告期,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账面
价值较上年期末金额减少;因公司开发建设的电站数量增加,尤其
是集中式光伏和风电项目在2024年开工建设,导致项目成本6.31亿
元,较期初增加374.70%;合同履约成本4.90亿元,较期初增加
213.24%;以上综合影响存货增加。

③存货周转率和周转天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情况的对比分

2024年末,公司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和周转天
数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度 2023年度 周转率 变动周转天数 变动
 周转率周转天数周转率周转天数  
天合光能(注1)5.6164.176.8352.72-17.85%21.72%
隆基绿能3.9391.604.7775.42-17.66%21.45%
晶澳科技4.7875.314.7176.381.42%-1.40%
晶科能源5.2768.315.5265.27-4.45%4.65%
海泰新能(注2)5.7063.165.7462.76-0.64%0.64%
注1:计算数据剔除了光伏电站的影响
注2:计算数据剔除了项目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的影响
综上,因行业业务模式存在差异化,项目存货受建设周期影响
较大,公司暂未查询到经营光伏电站建设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
转率及周转天数,故上述周转率计算中统一剔除了光伏电站项目成
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影响,剔除后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周转天数变
动情况与同行业基本一致。

(2)说明在产品、项目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核算的具体内容,
期末在产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成本结转不及时的
情况。

①在产品的具体内容及增加的原因分析
2024年在产品新增6,756.84万元,为生产石墨电极形成的在产
品,公司新建的5万吨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2024年下半年开
始试生产,其生产分为五道工序,按照煅烧→成型→焙烧→石墨化
→机加工的顺序进行生产,每个工序对应产生的物料为煅后焦、生
坯电极、焙烧电极、石墨化电极和成品电极,其中前一个工序的产
品为下一个工序的主要原材料。2024年期末在产品,是最终成品电
极的中间工序产品,目前持续生产中,不存在成本结转不及时的情
况。

②项目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内容和增加的原因分析
A.项目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内容
项目成本:核算与项目相关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

合同履约成本:核算公司自主开发、建设电站过程中,采购集
团内部设备的成本。该部分设备与EPC方单独签订销售合同,是与履
约直接相关的成本。

公司项目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类型如下:
a.自主开发、投资和建设的光伏电站,通常在完成开发并建成
并网后对外销售。光伏电站的交易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即把持有
光伏电站资产的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客户,以实现销售。

当完成股权交割并完成工商变更后,根据相关销售合同判定光伏电
站的控制权转移给相关客户时,确认光伏电站销售收入。在销售之
前将光伏电站发生的相关成本计入存货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项目成本
科目核算,电站建设周期通常1-2年,存货随工程进度累积。

b.光伏电站EPC业务,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承接电站
建设的工程服务,其核心是通过整合产业链资源实现电站交付。公
司主要通过市场招投标和以电站开发带动两种模式获取EPC订单,为
客户提供涵盖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整套设备采购供应以及光伏电
站运维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方案。按照时段法确认实现工程服务收入,在确认收入之前将相关成本计入存货科目的项目成本核算,随工程
进度累计。

c.户用光伏、工商业屋顶电站项目,公司与业主签订合作开发
建设合同,在全国各地区开展户用分布式屋顶光伏开发业务,建设
周期与销售节奏的时间差通常在4-6个月,户用光伏项目在建设阶段
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费用等成本会通过“项目成本”科目归集核
算,直至完成电站交付后确认销售收入时,再结转至“主营业务成
本”。因未完成电站交付的项目成本会累积在存货中。

B.项目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4年,公司开发、建设及承包的项目同比增加76.92%,包括
处于施工建设期间的计划未来建成出售的项目公司的电站资产(包
括建设中和未出售的两部分)、尚未完工的工程EPC项目成本以及未
完成电站交付的户用光伏电站工程项目成本都增加,新增合同履约
成本49,042.23万元,新增项目成本63,095.96万元。综上,在产品、项目成本、合同履约成本随着石墨电极的生产增加、光伏电站的开
发、建设增多而增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成本结转不及时的情况。

(3)列示合同履约成本、项目成本对应的主要项目名称、合同
金额、交易对手方及关联关系、项目建设周期、开工及完工时间、
履约进度、收入成本确认、期后结转等情况,说明合同履约成本、
项目成本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合同履约成本、项目成本是否
存在交付风险,以及项目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的构成、归集及结转
是否准确。

①2024年末项目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成本项目类型
项目120,795.25集中式电站
项目213,382.20集中式电站
项目314,179.65集中式电站
项目41,539.68电站项目
项目52,393.15工程EPC
项目62,626.18工程EPC
项目名称项目成本项目类型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00.35户用项目
其他工程EPC2,260.32其他工程EPC
其他户用项目219.18其他户用项目
合计63,095.96 
②2024年末合同履约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开工建设合同履约金额-不含税履约进度
项目12023年3月12,707.75100.00%
项目22024年10月6,828.7240.00%
项目32024年9月29,505.7571.32%
合计49,042.22  
综合①表和②表,可以看出项目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主要由(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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