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00296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原标题:苏州银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苏州银行 股票代码:002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增持、可转债转股)、股份 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银行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增持股份取得苏州银行控股权,导致苏州银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苏州市财政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事项已经取得苏州市财政局、江苏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 1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7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0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4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6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4 第十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6 第十四节 一致行动人声明 ......................................................................................... 37 附表 ................................................................................................................................. 3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3.法定代表人:张涛 4.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758728U 7.营业期限:1995年8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苏州市财政局(100%) 10.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11.联系电话:0512-80780001 12.邮箱:office1995@szgfjt.com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3.法定代表人:范力 4.注册资本:496,870.2837万元 5.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7720519P 7.营业期限:1993年4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股东:(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的前10大股东)
11.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12.邮箱:dwzqdb@dwzq.com.cn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苏州市财政局持有国发集团100%股权,是国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国发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苏州市财政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国家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3205000141502455,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东吴证券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持有375万股苏州银行股份,故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营业务 1.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022年经市主管部门核定,明确金融业、数字金融和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为集团主责主业。目前注册资本为22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前身为苏州证券公司;2010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整体变更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12月12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1555.SH。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财务状况 1.国发集团近三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2024年度,东吴证券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东吴证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5号)。内容为“因你单位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8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2.东吴证券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63号),于2025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主要内容: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东吴证券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对本案已调查、办理终结。 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6,981.13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00元,并处以4,136,000元罚款。 3.上述行政处罚未对东吴证券日常运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处罚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吴证券最近五年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苏州银行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权益变动目的和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原因是为响应苏州市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要求,并基于对苏州银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一步聚焦金融主责主业,增加国发集团金融资产规模比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5年7月1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苏州银行股份不低于4亿元。详细情况参阅苏州银行与本报告书同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苏州银行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其他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2025年1月8日,国发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发集团持股苏州银行股份15%以上股东资格审批的议案》,同意国发集团对苏州银行持股比例增至15%以上。 2025年4月7日,苏州市财政局出具核准意见(苏财金管〔2025〕14号),同意国发集团对苏州银行持股比例增至20%以内。 2025年6月25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出具《关于苏州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苏金复〔2025〕201号),同意国发集团持股15%以上股东资格。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6月26日,国发集团实施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可转债转股的方式累计增持苏州银行股份11,772.4636万股,增持金额合计85,628.5100万元,占苏州银行最新总股本的2.6333%,该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在此期间,国发集团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苏州银行股份375万股,占苏州银行最新总股本的0.0839%。在上述过程中,由于苏州银行发行的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换为苏州银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国发集团、东吴证券持股比例存在被动稀释的情况。该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国发集团直接持有苏州银行股份65,474.3124万股,占苏州银行最新总股本的14.6453%;东吴证券直接持有苏州银行股份375万股,占苏州银行最新总股本的0.0839%;上述主体合计持有苏州银行股份65,849.3124万股,占苏州银行最新总股本的14.7292%。以上情况详见苏州银行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025年6月27日,国发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苏州银行股份1,210.6200万股,占苏州银行最新总股本的0.2708%。截至2025年6月27日,国发集团直接持有苏州银行股份66,684.9324万股,占苏州银行最新总股本的14.9161%;东吴证券直接持有苏州银行股份375万股,占苏州银行最新总股本的0.0839%;上述主体合计持有苏州银行股份67,059.9324万股,占苏州银行最新总股本的15.0000%。 综上,国发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在苏州银行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从前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14%(详见苏州银行2025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累计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加至目前的1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1. 增持前“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指相关主体所持股份占前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 1月 7日)苏州银行总股本 3,835,846,013股的比例。 2.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由于可转债持续转股导致苏州银行总股本增加至 4,470,662,011股,股东持股占比一定程度上被稀释。 3.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国发集团未购买可转债,以存量持有的可转债转股 14,089,337股。(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