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龙宇(603003):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退市龙宇 公告编号:2025-072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已交易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剩余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 3、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退市整理期内(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6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中,详细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二)2025年6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7,589,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回购最高价格2.7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23元/股,回购均价2.4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1,755,146.9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回购股份的提议股东,已承诺在回购期间没有的增减持计划。2025年6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经自查,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回购股份的提议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要求,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或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在三年期限届满前经股东大会授权后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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