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3004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21:03:42 中财网
原标题:赛微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的情形,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6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35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50,957,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7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79,685,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40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30人,合计持有股份数71,272,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8%。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430人,合计持有股份数7,231,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429人,合计持有股份数7,230,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5%。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249,310,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5%;反对1,590,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36%;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8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2158%;反对1,590,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904%;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38%。

2、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同意249,295,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77%;反对1,590,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36%;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68,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153%;反对1,590,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904%;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43%。

2.02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交易对方
同意249,298,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7%;反对1,602,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4%;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71,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485%;反对1,602,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577%;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38%。

2.03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交易标的
同意249,298,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7%;反对1,602,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4%;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71,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485%;反对1,602,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577%;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38%。

2.04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同意249,18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5%;反对1,648,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69%;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5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4803%;反对1,648,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980%;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18%。

2.05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债权债务转移
同意249,25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10%;反对1,63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12%;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27,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359%;反对1,634,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016%;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25%。

2.06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员工安置
同意249,262,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45%;反对1,621,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61%;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35,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5576%;反对1,62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246%;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78%。

2.07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决议有效期
同意249,294,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71%;反对1,596,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0%;弃权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6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932%;反对1,596,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19%;弃权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49%。

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49,295,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77%;反对1,59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46%;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68,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139%;反对1,592,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235%;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25%。

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249,292,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63%;反对1,596,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0%;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65,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655%;反对1,596,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19%;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25%。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意见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同意249,290,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55%;反对1,598,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8%;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63,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379%;反对1,598,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996%;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25%。

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买卖协议>的议案》
同意249,290,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55%;反对1,591,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42%;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63,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379%;反对1,591,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111%;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10%。

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的议案》
同意249,300,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95%;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35%;弃权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7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776%;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876%;弃权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49%。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同意249,297,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3%;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35%;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70,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347%;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876%;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7%。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249,300,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94%;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35%;弃权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7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748%;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876%;弃权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76%。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249,310,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4%;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35%;弃权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83,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2117%;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876%;弃权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07%。

1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同意249,310,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5%;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35%;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8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2158%;反对1,589,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876%;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66%。

1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249,297,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2%;反对1,603,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8%;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70,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319%;反对1,603,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715%;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66%。

1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同意249,287,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45%;反对1,610,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8%;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60,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033%;反对1,610,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25%;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42%。

1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同意249,298,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6%;反对1,602,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4%;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71,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471%;反对1,602,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563%;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66%。

1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249,2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39%;反对1,623,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69%;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59,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826%;反对1,623,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509%;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6%。

1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议案》
同意249,305,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15%;反对1,604,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94%;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78,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453%;反对1,604,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909%;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8%。

1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同意249,322,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81%;反对1,592,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45%;弃权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95,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3763%;反对1,592,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222%;弃权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6%。

1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49,317,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64%;反对1,596,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3%;弃权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90,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3168%;反对1,596,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816%;弃权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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