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00098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46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6月 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参加会议对象等内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上海国际财富中心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喻凯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喻凯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16人,代表股份3,564,734,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89,060,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9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12人,代表股份575,673,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15人,代表股份576,534,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60,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12人,代表股份575,673,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8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相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556,586,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4%;反对5,685,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5%;弃权2,4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386,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67%;反对5,685,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2%;弃权2,4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1%。 2、《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555,487,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6%;反对5,631,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弃权3,615,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9,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286,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61%;反对5,631,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68%;弃权3,615,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9,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2%。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555,44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4%;反对5,590,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弃权3,700,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243,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85%;反对5,590,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96%;弃权3,700,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9%。 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3,554,978,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3%;反对6,199,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9%;弃权3,557,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7,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77,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78%;反对6,199,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2%;弃权3,557,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7,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0%。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3,555,808,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反对5,55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弃权3,370,0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2,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608,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8%;反对5,55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7%;弃权3,370,0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2,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5%。 6、《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81,139,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392%;反对35,032,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27%;弃权348,563,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9,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938,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653%;反对35,032,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63%;弃权348,563,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9,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584%。 7.、《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210,6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67%;反对5,70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弃权348,392,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6,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437,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818%;反对5,70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5%;弃权348,392,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6,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287%。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554,097,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6%;反对6,60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弃权4,031,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9,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897,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50%;反对6,60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8%;弃权4,031,0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9,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2%。 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553,986,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5%;反对6,205,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1%;弃权4,542,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786,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58%;反对6,205,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4%;弃权4,542,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8%。 1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435,823,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37%;反对126,415,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63%;弃权2,49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622,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402%;反对126,415,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67%;弃权2,49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1%。 11、《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435,8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56%;反对126,361,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48%;弃权2,4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69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523%;反对126,361,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75%;弃权2,4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3%。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407,233,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817%;反对153,808,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47%;弃权3,692,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2,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033,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814%;反对153,808,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781%;弃权3,692,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2,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姓名:孙立、吴焕焕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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