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30日 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号院诺德中心 8号楼 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7人,代表股份 1,751,561,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22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572,879,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23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071人,代表股份178,682,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88%。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8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9,095,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2%;反对 2,066,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0%;弃权 399,9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21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98%;反对 2,066,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4%;弃权 399,9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9,448,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4%;反对 1,696,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 41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570,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76%;反对 1,696,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94%;弃权 41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9%。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9,266,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0%;反对 1,89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弃权 398,0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38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56%;反对 1,89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6%;弃权 398,0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9,0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4%;反对 2,01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 50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16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1%;反对 2,01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70%;弃权 50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 5、审议通过《关于<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9,353,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9%;反对 1,79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弃权 414,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475,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43%;反对 1,79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36%;弃权 414,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1%。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9,354,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0%;反对 1,96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 2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476,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1%;反对 1,96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5%;弃权 2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9,33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1,974,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8%;弃权 2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46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58%;反对 1,974,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3%;弃权 2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8.01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04,53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54%;反对 46,789,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3%;弃权 232,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661,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843%;反对 46,789,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858%;弃权 232,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8.02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04,782,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93%;反对 46,54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75%;弃权 23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90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202%;反对 46,54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499%;弃权 23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 8.0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04,749,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74%;反对 46,551,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77%;弃权 260,5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871,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019%;反对 46,551,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23%;弃权 260,5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9,519,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4%;反对 1,71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2%;弃权 322,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64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75%;反对 1,71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2%;弃权 322,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1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1,749,388,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0%;反对 1,81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弃权 359,7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511,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42%;反对 1,81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5%;弃权 359,7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3%。 10.0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1,749,419,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7%;反对 1,819,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 321,8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541,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15%;反对 1,819,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4%;弃权 321,8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王浩霖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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