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00292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9:35:25 中财网
原标题:华西证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会议中心4楼4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人数6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人数268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1,243,276,3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份数量1,224,912,675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股份数量18,363,6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36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46.6633%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0.699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86,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反对9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弃权1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21,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1%;反对9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2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0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弃权2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06,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210,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0,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13%;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0%;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26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312.5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099,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0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83%;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60%;弃权 2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议案7.01 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748,771,28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93,408,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2%;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弃权1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79,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09%;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3%;弃权1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7.02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476,128,58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766,049,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9%;反对 9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弃权1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7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55%;反对9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5%;弃权1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7.03 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9%;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弃权1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44,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99%;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3%;弃权1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205,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9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205,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9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29,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9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1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9,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10%;反对9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13%;弃权1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3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9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3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38%;反对9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40%;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