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00223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9:30:51 中财网
原标题:奥特佳: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4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6月2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9,623,84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031元(含税)。若在分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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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9,623,8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31000元人民币
现金,合计分派10,264,963.83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每10股派0.027900元;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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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 27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但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变更程序,因此总股本未发生实质变化。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2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8号
咨询联系人:王贺
咨询电话:025-52600072
传真电话:025-52600072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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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62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31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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