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00223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4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6月2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9,623,84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031元(含税)。若在分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1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9,623,8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31000元人民币 现金,合计分派10,264,963.83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每10股派0.027900元;持有 1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但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变更程序,因此总股本未发生实质变化。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2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8号 咨询联系人:王贺 咨询电话:025-52600072 传真电话:025-52600072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2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62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31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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