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本(600061):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国投资本董事会已于2025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http //www.sse.com.cn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上刊登了《国投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统称“会议通知”),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登记办法等进行了公告。 国投资本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2 5 507 大街 号国投金融大厦 层 会议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核查,国投资本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陆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350,960,4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477%。 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人员均具备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董事会及上述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国投资本董事会于2025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http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上刊登的会议通 知公告,公司董事会公布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内容相符。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同时,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5% (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 3、本次会议当场公布了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 ()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国投资本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国投资本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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