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6月 30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东共计 89人,代表股份 204,722,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692%。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2,66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6%;反对1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1,9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5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79%;反对1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 (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2,66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6%;反对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1,9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5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79%;反对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3%;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2,699,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7%;反对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1,9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92,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51%;反对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5%;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 (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2,688,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63%;反对1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1,9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8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4%;反对1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王加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2,235,090股 5.02.候选人:选举孙庆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2,235,090股 5.03.候选人:选举王荣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6,035,089股 5.04.候选人:选举王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2,235,080股 5.05.候选人:选举张海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6,035,077股 5.06.候选人:选举王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6,035,0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王加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90股 5.02.候选人:选举孙庆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90股 5.03.候选人:选举王荣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89股 5.04.候选人:选举王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80股 5.05.候选人:选举张海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77股 5.06.候选人:选举王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81股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张宏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2,235,084股 6.02.候选人:选举田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2,235,076股 6.03.候选人:选举魏福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2,235,078股 6.04.候选人:选举商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2,235,07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张宏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84股 6.02.候选人:选举田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76股 6.03.候选人:选举魏福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78股 6.04.候选人:选举商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127,879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6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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