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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9:04:08 中财网
原标题:湖北宜化: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7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30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月 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30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 52号 6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召开本次股东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12名,代
表股份数量 249,236,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023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名,代表股
份数量 229,797,0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228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709名,代表股份数量 19,439,1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958%。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共计 711名,代表股份数量 19,509,1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2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
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
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3,207,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5812%;反对 5,882,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02%;弃权 1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48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989%;反对 5,882,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522%;弃权1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9%。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分为以下 2个子议案。

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3,255,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003%;反对 5,841,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37%;弃权 1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28,241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429%;反对 5,841,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415%;弃权1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56%。

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3,255,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005%;反对 5,853,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86%;弃权 1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28,841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460%;反对 5,853,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035%;弃权1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86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0495%;反对 2,2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5%;弃权 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40,087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65%;反对 2,2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96%;弃权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持有公司 229,727,044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16,188,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2.9770%;反对 3,14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08%;弃权 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88,141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770%;反对 3,14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08%;弃权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杨晟律师、宋雯莉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6月 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