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8:40:56 中财网
原标题: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某智能制造公司人形机器人销售框架合同
? 合同金额:约2,825万元人民币(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 风险提示:本次签订的合同为供货框架性合同,本合同项下设备可分批提货,具体的交货批次、每批次数量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将在每次的订单中确定。因此合同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订单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普智未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方”)于2025年6月30日与某智能制造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签订了人形机器人产品销售框架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825万元人民币(含税)。本合同为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框架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履行了签订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基本情况
1、合同双方
采购方:某智能制造公司
销售方:宁波普智未来机器人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50台人形机器人
3、合同金额:
约2,825万元人民币(含税)
4、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5、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双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是公司首次获得较大批量人形机器人订单,若合同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实现在具身智能领域的“技术突破-场景验证-规模化应用”的良性循环,并有效推动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落地,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2、公司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预计对公司相关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3、在签订此合同之前,销售方已与采购方签订了一台人形机器人供货合同,目前该机器人已完成生产,正在调试中,销售方已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预付款约35.60万元。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为供货框架性合同,本合同项下设备可分批提货,具体的交货批次、每批次数量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将在每次的订单中确定。因此合同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订单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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