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山东高速(600350):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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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8:36: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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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山东高速: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5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
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88,000.00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20,000.00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830,180.00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2.28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其他风险提示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
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2.9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和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和《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本次担保情况
担
保
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
方持
股比
例 | 被担
保方
最近
一期
资产
负债
率 |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
额度
占上
市公
司最
近一
期净
资产
比例 | 担保
预计
有效
期 | 是
否
关
联
担
保 | 是
否
有
反
担
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 | | | | | | |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 | | | | | | | |
山
东
高
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山高
云创
(山
东)
商业
保理
有限
公司 | 100% | 84.79% | 220,000.00 | 88,000.00 | 2.01% | 自担
保履
约启
动日
起三
年 | 否 | 无 |
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对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6亿元。2024年10月26日,发行规模1.4亿元的广发招商-山高云创保理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到期正常兑付完毕,未触发差额补足事件。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专项计划项下的差额补足义务到期消灭。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的《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2025年6月,公司结清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对应担保合同金额4亿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和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临2023-077);公司结清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对应担保合同金额3亿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的《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因此本次担保前对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2亿元。本次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8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亿元,对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余额为18亿元。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法定代表人 | 王红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2MABXE9H65C |
成立时间 | 2022年9月15日 |
注册地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9号 | | |
注册资本 | 25,0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3月(未经
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97,616.31 | 242,370.36 |
| 负债总额 | 167,567.60 | 213,824.74 |
| 资产净额 | 30,048.71 | 28,545.62 |
| 营业收入 | 2,824.77 | 9,681.75 |
| 净利润 | 1,503.09 | 2,566.76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债权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3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8,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5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2.28%、42.10%。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