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山东高速(600350):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5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 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2.9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和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本次担保情况
2025年6月,公司结清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对应担保合同金额4亿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和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临2023-077);公司结清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对应担保合同金额3亿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因此本次担保前对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2亿元。本次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8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亿元,对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余额为18亿元。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3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8,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5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2.28%、42.10%。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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