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300212):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债券代码:148002.SZ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新基建)(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25年6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向中德证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德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5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1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3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14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6 第八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9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0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1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及发行人主体信用跟踪评级情况 ................................................................... 22 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23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4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1、债券简称:22华录01 2、债券代码:148002.SZ 3、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4、债券余额:人民币5亿元 5、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1、增信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1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二、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增信措施,查阅担保人年度财务报告等信息,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中德证券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合法 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四、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德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2024年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针对发行人发生的业绩预亏、业绩亏损及计提减值、董事会秘书变更等重大事项,出具了6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于2024年6月出具了上一年度的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德证券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信息披露事项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提前提醒发行人有关债券付息事项,对发行人的资金安排进行了提前掌握,协助发行人按时完成付息相关流程,保护投资者权益。 第三章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212 法定代表人:肖益 注册资本:71,989.24万元 设立日期:2001年 04月 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085421K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号院 1号楼 10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号中国华录大厦 B座 联系电话:010-52281160 传真:010-52281188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项目咨询、规划、设计;交通智能化工程及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通讯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维护;产品设计;生产存储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受智能交通业务建设期长的影响,发行人新签订单收入确认将体现在以后年度;数据要素业务发展较快,在手订单量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但业务基数较小,单笔业务规模较小,对整体收入及毛利率影响较小。由于以上业务转型的多种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总体收入出现下降,一方面存量政企数字化项目在加强回款,压降“两金”的过程中,存在部分项目结算审减的情况,导致收入和毛利进一步减少;另一方面原有数据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公司已暂停新增数据湖项目投资,随着前期合同验收结算,部分项目经结算审减,导致收入及毛利出现负数,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5亿元,同比下降39.24%,与此同时,由于内在业务转型和外部市场环境双重因素带来的新变化,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的计提显著提高,参股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减值计提及投资收益占当期亏损额约 78%,因此该部分会计处理对当期的公司利润水平带来较大短期冲击。2024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4.01亿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54亿元,净利润为-28.67亿元。 (一)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情况 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为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 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在公司到期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临时补流的情况,用于临时补流的资金均已在各到期债务偿付日前划回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在《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披露情况均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如下: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良好。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023年及2024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6,497.16万元和46,479.6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58,768.13万元和110,895.72万元,对“22华录01”的覆盖程度尚可。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华录集团主要从事终端制造、信息服务和文化内容业务,为“22华录01”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录集团成立于2000年6月,注册资本18.36亿元,业务主要包括终端与智能制造板块、信息产品与服务板块、文化内容与创意板块。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华录集团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78%,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电科集团,实力背景雄厚。电科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直属企业,作为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和电子信息行业的核心企业,在技术研发、行业地位和经营规模等方面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电科集团及华录集团对发行人在集团内业务协同、管理团队建设、融资授信等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持。 业务及管理方面,发行人于2024年6月进行了董监高换届,新的经营班子与电科集团的治理体系和相关要求高度耦合,管理体系与电科集团保持一致性;公司将智慧交通和数据要素业务融入电科集团数字科技板块整体布局,电科集团组织数字平台,推动CETC品牌与易华录品牌加大业务协作。资金及融资方面,华录集团为公司持续提供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此外,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涉及存款、结算、综合授信等金融服务,授信额度为3亿元,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金融服务和一定的资金融通渠道。 发行人已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资信情况保持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意愿。本期债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偿债能力相对稳定。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担保人未出现对本期债券增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对偿债能力重大影响的变动。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华录集团 法定代表人:欧黎 注册资本(万元):183,600.83 实缴资本(万元):183,600.83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文化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末,担保人资产总计176.65亿元,负债总计108.80亿元,资产负债率61.59%。2024年度,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25.01亿元、净利润-30.23亿元;2024年度,担保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1.47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51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5亿元。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公司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1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公司信息,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债券偿付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了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2华录01”每年的付息日期为8月17日,报告期内,发行人已足额完成利息支付。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及发行人主体信用跟踪评级情况 2024年6月1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22华录01”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5年6月18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22华录01”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43,342.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发行人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德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4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存在下列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二)重大被执行案件情况 截至年度受托报告披露日,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被执行案件或票据逾期情况。 截至年度受托报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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