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00293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长城 08 债券代码:149642 债券简称:23长城 10 债券代码:148510 债券简称:22长城 02 债券代码:149774 债券简称:23长城 11 债券代码:148552 债券简称:22长城 03 债券代码:149802 债券简称:23长城 12 债券代码:148553 债券简称:22长城 05 债券代码:148149 债券简称:24长城 01 债券代码:148736 债券简称:23长城 02 债券代码:148207 债券简称:24长城 02 债券代码:148737 债券简称:23长城 03 债券代码:148243 债券简称:24长城 03 债券代码:148780 债券简称:23长城 04 债券代码:148244 债券简称:24长城 04 债券代码:148781 债券简称:23长城 05 债券代码:148289 债券简称:24长城 05 债券代码:148811 债券简称:23长城 06 债券代码:148290 债券简称:24长城 06 债券代码:148812 债券简称:23长城 07 债券代码:148319 债券简称:25长证 K1 债券代码:524270 债券简称:23长城 08 债券代码:148320 债券简称:25长城 01 债券代码:524306 债券简称:23长城 09 债券代码:14850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5年 6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信证券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发行人于 2025年4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发行人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年 6月 26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发行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信证券现就上述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 一、 重大事项情况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各子公司。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受托管理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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