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601106):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 中国·北京 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XI’AN致: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492 受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6月7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于2025年6月21日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2024 所网站发布《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进行了全文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服务。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了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投票程序,其投票时间不早于股东大会现场会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 2025年6月30日下午15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通知所述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中国一重总部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张文平先生主持。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名,持有公司股份4,396,279,527股。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合法资格。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计,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名,持有公司股份10,019,567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名,持有公司股份4,406,299,0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25%。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本所律师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均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依法具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参加了表决票的清点,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分别进行清点及一并进行统计,据清点人代表在清点后当场公布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计10项,表决结果如下: 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06,228,994票、反对0票、弃权70,100票。 2、《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06,228,994票、反对0票、弃权70,100票。 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06,228,994票、反对0票、弃权70,100票。 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89,862,752票、反对16,436,342票、弃权0票。 5、《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406,299,09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406,228,994票、反对0票、弃权70,100票。 7、《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2,566,329票、反对3,168,877票、弃权0票。 8、《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2,566,329票、反对3,168,877票、弃权0票。 9、《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4,389,862,752票、反对16,436,342票、弃权0票。 10、《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06,299,09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会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表决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关联交易议案表决中关联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中对持有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进行了统计,股东大会对提案的表决安排了网络投票,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