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60387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8:21:30 中财网
原标题:嘉友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5-02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8号)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575,446股,发行价格为18.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829,996.5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740,100.4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896.1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46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甘其毛道金航”)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授权提前终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注 总额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投入进度
1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 改造项目35,60024,904.7520,560.6982.56%
2甘其毛道金航储煤棚建 设项目4,0003,571.412,766.7977.47%
3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5,0001,273.51905.1571.08%
4补充流动资金13,108.9913,108.9913,108.99100.00%
合计57,708.9942,858.6737,341.62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包括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待支付尾款。

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5,970.86万元(含存款利息)。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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