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当前公司总股本为480,012,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440,900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 479,571,100股,共派发现金红利 239,785,550.00元,送红股191,828,440股。 按公司当前总股本折算后,每 10股派现金 4.995407元,每 10股送红股3.996325股,保留 6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95407元/股)÷(1+0.3996325)。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元(含税),每 10股送红股 4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比例固定不变,送红股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当前公司总股本为 480,012,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440,900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 479,571,100股,共派发现金红利239,785,550.00元,送红股 191,828,440股。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40,900股后的 479,57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4股,派 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9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7月 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7月 8日。 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年 7月 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7月 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所送股将于 2025年 7月 8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相关参数调整 (一)摊薄计算每股净收益 本次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从 480,012,000股变动至 671,840,440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166元。 (二)除权除息价的计算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当前总股本折算后,每 10股派现金 4.995407元,每 10股送红股 3.996325股,保留 6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239,785,550.00元÷480,012,000股=0.4995407元/股。 股份变动比例 = 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191,828,440股÷480,012,000股=0.3996325。 综上,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95407元/股)÷(1+0.3996325)。 (三)根据公司 2024年 10月 3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及价格上限。回购期间,经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已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6.35元/股。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将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8.47 元/股。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 咨询电话:029-87049244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