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公司”、“上市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予以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4年4月1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了505,617,97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07.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7万元。截至2024年4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2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5月29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及预计节约的财务费用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的需求量随之增加,为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减轻财务费用负担,同时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500万元。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拥有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以及足够的尚未使用的银行贷款信用额度,不存在逾期归还风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该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减轻财务费用负担,使闲置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拥有足够的尚未使用的银行贷款信用额度,无逾期归还募集资金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减轻财务费用负担,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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