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李维诚先生持有公司42,470,1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维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李维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75%,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前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李维诚先生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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