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002845):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和《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1.56元/股(含)调整为21.5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327,173,263.43元)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1,419,34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3%,最高成交价为15.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81元/股,成交总金额 21,164,827.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在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披露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8日、2025年3月5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0 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1 日、2025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82、2025-002、2025-003、2025-006、2025-007、2025-008、2025-026、2025-027、2025-030、2025-033、2025-035、2025-036)。 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466,48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7.16%,最高成交价为15.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5元/股,成交总金额327,173,263.4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股份回购方案最低限额且未超过最高限额,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因权益分派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公司实际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23,466,4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7.16%。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如全部回购股份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披露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若回购股份或部分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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