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603722):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5-048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科力”、“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 202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的相关内容 修改前: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修改后: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以更有效地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下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授予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以下指标:
修订后: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下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授予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以下指标:
2、上述净利润指标系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三、“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中的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高耐热树脂反映公司的产品竞争力,考核目标中的业绩指标为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指标反映公司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所设定的考核目标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还对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严密的个人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考核目标的实现具有可实现性,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对公司而言,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中的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高耐热树脂反映公司的产品竞争力,考核目标中的业绩指标为营业总收入及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 上述指标反映公司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所设定的考核目标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还对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严密的个人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考核目标的实现具有可实现性,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对公司而言,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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