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603058):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原标题: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股票代码:603058.SH 股票简称:永吉股份 债券代码:113646.SH 债券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吉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万和证券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万和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万和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要................................................3第二节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10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11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66第五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211第六节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222第七节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33第八节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44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55第十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66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要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iZhouYongJiPrintingCo.,Ltd.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2021 7 27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号)文批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9,868,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三、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二)债券代码及简称 113646.SH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永吉转债。 (三)本次债券发行日期 本次债券发行日为2022年4月14日。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4月14 2028 4 13 日至 年 月 日。 (六)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86.80万元。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4,586.8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如下项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2年4月14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0日,T+4 2022 10 20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年 月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 期日(2028年4月1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7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金额,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三)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以下“(十四)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四)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08.3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五)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四)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四)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六)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七)信用评级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为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十八)担保事项 为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本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保证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 (十九)本次债券当前转股价格 本次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76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8.07元/股。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万和证券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永吉股份 603058.SH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邓代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214435085H 成立日期:1997-03-12 注册资本:41997.9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 董事会秘书:余根潇 联系电话:0851-86607332 传真:0851-86607820 公司网址:http://www.yongjigf.com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销售:印刷物资,化工产品(需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 二、公司业务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烟标和其他包装印刷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不断加快技术创新,进一步向烟标印刷、白酒包装、药品包装等社会印件业务市场深入拓展,加大对新老客户资源的挖掘,及时转化为产品需求,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此外,公司通过投资切入境外管制药品产业,积极探索第二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增长曲线。 (二)公司主营业务 1、烟标业务 烟标,卷烟外包装,俗称“烟盒”,是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的总称,主要是强调其名称、图案、文字、色彩、符号、规格,烟标作为卷烟品牌的载体,对印刷精度、防伪性能、文化特征具有较高要求。公司主要产品为贵烟(跨越)、贵烟(硬黄精品)、贵烟(硬高遵)、贵烟(山水)、贵烟(福中支)、南京(软九五)、南京(雨花石)、南京(梦都)、利群(软蓝)、ASHIMA 利群(新版)、阿诗玛( )等多款烟标产品。 2、酒标业务 酒标,含义类同于烟标,指酒制品的外包装等具有标识性的包装物的总称,用于满足酒类销售中的图案、防伪、色彩等需求,能体现品牌的个性、文化性及品质塑造。公司主要产品为茅台(1935)、茅台汉酱酒、茅台醇(1998)、茅台醇(2008)、茅台不老酒(雅黑)、茅台不老酒(看见)、贵州茅台酒(国香醉月)、习酒京匠(珍藏陈酿)、习酒京匠(精品)、品味·舍得、舍之道、沱牌优曲(生态)、赤水河(神酿)、金沙回沙酒(传承)等多款酒标产品。 3、管制药品相关业务 公司的境外管制药品业务在澳大利亚属于新兴的管制类药品,主要用于治疗中长期慢性疼痛、癌症镇痛、治疗儿童癫痫、辅助治疗精神疾病等。公司澳大利亚子公司TB主要产品分为两类,干花类与精油类产品,干花类主打产品为T-Opal、T-Jade、T-Amethyst等;精油类主打产品为C100与T25+C25。 三、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12.55万元,同比增长10.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1.58万元,同比增长59.77%。其中,烟标业务营业收入59,319.56万元,同比增长5.75%;酒标业务营业收入9,277.17万元,同比下降24.81%;境外管制药品相关业务营业收入14,234.88万元,同比增长75.57%。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一)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销售收入9.05亿元,同比增长10.69%,主要系境外管制药品、贵州省外烟标等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其中烟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75%,纸壳及部件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8.37%;医用管制药品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76%。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亿元,同比增加59.7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增加33.5%,主要是公司收入规模提升,同时不断改进精益生产水平、全力开展降本增效工作,盈利水平得以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累计实现1.38亿元,同比增加344.75%,主要因营业收入增长致现金流入增加以及享受进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导致支付的税金同比减少。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号),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58,6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8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63,949.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04,050.1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20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19日,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永吉盛珑包装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万件,2023年预计实现净利润1,584.10万元,2024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3,166.98万元。投产后,2023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610.25万元,2024年度实际 实现净利润-331.44万元。 累计实现收益低于预计20%(含20%)以上的原因:产能利用不足。主要系酒盒需求不足,具体表现为市场经济不景气,下游企业白酒产量下滑, 导致酒盒的市场需求量减少,竞争加剧,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后期公司将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加强销售,逐步提高产能利用率以实现预期效果。 2、永吉盛珑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结项的原因:永吉盛珑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正常投入使用,但项目相关的工程 收尾工作未完成,尚未进行竣工决算,且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部分投入,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2,457,387.18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263,949.81元,合计为74,721,336.99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8745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457,387.1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63,949.81元,合计为74,721,336.99 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全额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偿债意愿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时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或延迟兑付的情形,发行人偿债意愿较强。 二、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从短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0和2.38,速动比率分别为1.68和1.83,2024年末流动比率较上年末有所上升,同比上升8.18个百分点,速动比率同比上升8.93个百分点。 从长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05%和31.62%,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23年末减少了14.56%。总体上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相对合理范围内,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第六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为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本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保证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债券担保人贵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证券期货失信记录名单、不存在重大负面舆情情形。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七节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4月14日已完成支付本次债券自2024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本次债券第三年付息,第三年票面利率为本次债券1.0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出具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远东跟踪(2025)0007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永吉转债”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情况 (一)累计转股情况 “永吉转债”自2022年10月20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末,累计共有人民币8,358,000.00元“永吉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985,54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2352%。 (二)未转股可转债情况 截至2024年末,尚未转股的“永吉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37,510,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4.27%。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截至目前,永吉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8.07元/股。自发行以来,永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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