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32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 6人,实际到会董事 6人,参与表决董事 5人,关联董事廖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对经营场所的需求,公司拟与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达科”)签订《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204号楼第 2层及 3层的办公用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3335.8平方米。同时终止与宏瑞达科于2022年 10月 3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其租赁位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204号楼第 2层东区及 5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2,793.71平方米。 面积 3335.8平方米,租赁期限 3年,自 2025年 7月 1日至 2028年 6月 30日;租金每年人民币 5,479,051.50元,协议期内租金共计人民币 16,437,154.50元。 2025年 7月 1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装修期)物业费人民币 803,594.22元,2025年 10月 1日至 2028年 6月 30日物业费人民币 3,348,309.25元,物业服务费总额共计人民币 4,151,903.47元。电费及维修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机柜租赁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元;本次房屋租赁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不超过 23,469,057.97元(含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电费、租赁费等)。 本次交易对方宏瑞达科为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智能交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廖杰先生担任中国智能交通的董事会主席,同时间接持有中国智能交通股份。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廖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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