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普洛药业(000739):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6:36:00 中财网
原标题: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5-36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5年6月10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保字095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承字095号)中的1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6个月。

2、2025年6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保字102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制药”)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承字102号)中的8,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6个月。

3、2025年6月2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5东阳(保)字0084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工商银行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5(承兑协议)00164号]中的 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6个月。

4、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120250009191),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园药业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3010120250027817)中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5、2025年6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保字111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园药业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借字111号)中的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6、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保字112号),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承字112号)中的2,859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6个月。

7、2025年6月2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506278GR7324681),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2526LN15685311)中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25年6月29日-2026年6月4日。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下属10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3)。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担保方被担保方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万元)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16,00086,600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15,00044,080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2,85936,039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公司持股 比例(%)成立日 期注册地点法定 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
浙江普洛家 园药业有限 公司100%2005年8 月25日浙江省东 阳市横店 镇江南二 路368号阳学文12,650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肥料生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肥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浙江普洛康 裕制药有限 公司93.5%1995年8 月8日浙江省东 阳市横店 江南路 333号熊国强10,875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 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浙江普洛得 邦制药有限 公司100%1997年 12月25 日浙江省东 阳市横店 工业区郭卫锋13,000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兽用原料药、医药中间 体(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 制造、销售;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283,452.47166,960.95116,491.52210,325.6815,507.00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273,391.53123,842.03149,549.50193,946.9027,771.81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203,991.96107,433.0496,558.91168,469.2823,337.09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0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8,000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三)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000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合同(四)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万元;
5.担保期限:1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合同(五)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六)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859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七)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5.担保期限:2025年6月29日-2026年6月4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82,29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70%。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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