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000066):公开挂牌出售下属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5-02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下属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湘计海盾持有的长城银河 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计海盾”)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银河”)4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首次挂牌价不低于以 2024年 4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值人民币63,63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公开挂牌出售下属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交易进展 2025年 4月 29日,湘计海盾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以挂牌价人民币63,632.00万元首次公开挂牌湘计海盾持有的长城银河 4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挂牌期间为 2025年 4月 29日至 2025年 6月 16日。近日,根据产权交易规则及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湖南高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受让方、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64,800.00万元,双方正式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湘计海盾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 64,800.00万元。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高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QM8FW7P 4.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号湘江基金小镇13#栋 3层(集群注册) 5.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85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金融借贷业务) 8.主要股东信息: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9.9882%,湖南高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0118%。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交易相关方 转让方(甲方):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湖南高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企业: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价款 甲方将交易标的以人民币 64,800.00万元转让给乙方。 3.价款支付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股权交割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乙方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产权过户。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5%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每延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交易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 30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总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促进公司合理配置资源,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有利于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交易预计带来投资收益约人民币 4.29亿元(未扣除相关税费,具体的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湘计海盾将不再持有长城银河股权。 六、其他 1.为妥善完成标的股权的出售,经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公开挂牌的产权交易所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变更为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综合评议结果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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