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英科再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44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4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38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8,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59元/股,最低价为25.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465.2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37 恒烁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烁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2.5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13,407股,占公司总股本82,929,413股的比例为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60元/股,最低价为3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3,021.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37 退市海越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退市海越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因回购金额有限,可能短期内即达到回购上限: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5、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6、经询证,公司前10大股东中,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承诺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其余股东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预计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4日),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当日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现将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7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3%。购买的最高价为0.93元/股、最低价为0.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25.37万元。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2 京东方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东方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18日、2025年 5月 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并于 2025年 6月 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6.11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6.06元/股。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年 6月 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A股数量为 20,583,000股,占公司 A股的比例约为 0.05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55%,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4.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2,375,3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7 天润工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润工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2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11日、2025年 3月 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根据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6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66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091%,最高成交价为 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697,0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7 大华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华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26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652,200股,占截至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总股本的 0.20%,最高成交价为 15.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413,464.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2 盛新锂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新锂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7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25日、2025年 6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操作。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2 海康威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康威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自2024年12月26日起开始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418,8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60%,最高成交价为3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48,370,536.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7 金冠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冠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2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2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的比例为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35元/股,最低价为14.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909.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中国核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核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回购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5月8日、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2025-040、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088,5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075,735.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65,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9.6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9.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4,937,664.8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2 新和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和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30,000万元-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2025-023)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公司 2025年 5月 21日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1.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4,29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53%,最高成交价为2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9,114,666.5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7 均普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均普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5.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低价为4.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16,390.4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山东高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高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15.45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7 映翰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映翰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8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5.0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1,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50.28元/股,最低价为48.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97.9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9,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28元/股,最低价为32.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38,168.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7 新相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相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20日,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6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16.6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6.56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6.5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0.00元/股(含);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延长至2025年8月19日,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同意提供回购股份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7.02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5,952.9412万股的比例为0.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50元/股,最低价为7.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81,336.4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7 视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视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65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7月 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且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066,9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最高成交价为 30.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0,073,49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跃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跃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万元-3,000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7%至0.7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实施的进展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7 理工导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理工导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8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汪渤先生提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33.00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6,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96元/股,最低价为21.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73,240.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因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完成前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前次已回购股份5,300,0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2%,本次回购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股份增加至5,736,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7 生益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生益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决议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2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42.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7 大全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全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1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323股,占公司总股本2,145,205,724股的比例为0.0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12元/股,最低价为18.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753.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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