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4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连城数控(股票代码:83536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4,780,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35元。 1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57 广东鸿图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广东鸿图(股票代码:00210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664,376,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1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8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注】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2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1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7日。 【19:47 有方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方案】 有方科技(股票代码:688159)公布有方科技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 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19:27 我武生物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我武生物(股票代码:30035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3,5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19:27 贝肯能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贝肯能源(股票代码:00282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98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19:27 诺思格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诺思格(股票代码:301333)公布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75,800股后的95,605,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19:27 九鼎新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九鼎新材(股票代码:002201)公布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1,636,2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2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 【19:27 润贝航科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润贝航科(股票代码:001316)公布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2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6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28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3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6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82,239,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5,134,60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7日。 【19:27 润建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润建股份(股票代码:00292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284,083,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8日。 【19:27 奥特佳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奥特佳(股票代码:00223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9,623,8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31000元人民币 现金,合计分派10,264,963.83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每10股派0.027900元;持有 1 2025年 6月 27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但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变更程序,因此总股本未发生实质变化。 1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2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19:22 信而泰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信而泰(股票代码:831724)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479,5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10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202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105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945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17 成都燃气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成都燃气(股票代码:603053)公布成都燃气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88,890,000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6,667,000元(含税)。 【19:07 尚阳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尚阳股份(股票代码:83588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02 华信新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信新材(股票代码:30071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7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18:47 中炬高新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炬高新(股票代码:600872)公布中炬高新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总股本为783,222,372股,扣除回购用于出售的库存股4,062,462股,以779,159,910股流通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因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所持部分股票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已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上述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778,991,206股。 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778,991,206股,扣除回购用于出售的库存股4,062,462股,以774,928,744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5,470,072.48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774,928,744股×0.42元)÷778,991,206股≈0.4178元。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178)÷(1+0%)=(前收盘价格-0.4178)元/股。 【18:47 中颖电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颖电子(股票代码:30032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1,389,229.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12,435.00股后的339,476,7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18:32 瑞茂通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瑞茂通(股票代码:600180)公布瑞茂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951,201.6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2024年第三季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2024年度拟再次派发现金红利26,951,201.60元,共计53,902,403.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80.94%(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息除权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78,048,064×0.025)÷1,086,627,464≈0.0248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248)÷(1+0)=(前收盘价格-0.0248)元/股。 【18:32 贵州轮胎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贵州轮胎(股票代码:000589)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4,688,40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089,400股后的1,548,599,0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 【18:32 中核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核科技(股票代码:000777)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417,5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6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8:22 民兴生物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民兴生物(股票代码:870227)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4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