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信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信通电子 股票代码:001388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Senter Electronic Co.,Ltd (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公告日期:2025年 6月 30日 特别提示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5年 7月 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 目 录 特别提示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4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4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4 三、特别风险提示 ..........................................................................................7 第二节 发行人股票上市情况 ............................................................................... 12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 12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 13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 ......... 19 第三节 发行人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2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1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和债券情况 .. 22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22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者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 23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3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0 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30 八、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 32 第四节 发行人股票发行情况 ............................................................................... 33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 33 二、发行价格 ............................................................................................... 33 三、每股面值 ............................................................................................... 33 四、发行市盈率 ............................................................................................ 33 五、发行市净率 ............................................................................................ 33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 34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 35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 36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36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 36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 36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37 一、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审计情况 .............................................................. 37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3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38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 38 二、其他事项 ............................................................................................... 38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 40 一、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 40 二、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 40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 40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42 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42 二、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 65 三、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核查意见 ......... 66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中证网 (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应当充分了解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股份锁定期为 18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15,600.0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30,572,689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6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五)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5年 6月 1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8.10倍。截至 2025年 6月 17日(T-3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4年扣非前/后 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3、申昊科技、优博讯 2024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负值;智洋创新 2025年一季度亏损且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因此智洋创新、申昊科技、优博讯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16.4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3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8.1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年 6月 17日(T-3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8.1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电力行业智能化改造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8,030.98万元、92,906.29万元和100,320.68万元;其中,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收入分别为 39,280.28万元、51,278.97万元和 65,086.00万元,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的收入分别为 6,333.47万元、8,493.34万元和 15,287.21万元,上述两类业务均属于电力行业智能化改造范畴,收入占比合计达到 58.46%、64.34%和 80.12%,相对较高,系发行人产品重点发展方向。 近几年,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不断出台相关产业政策或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技术要求、产品需求和投资计划等与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息息相关的主要政策,加快传统电网和业务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了电力行业对于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改造的需求,促进了报告期内发行人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和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收入的持续增长。 若未来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对电力智能化改造相关产业政策或规划进行调整,例如减少投资规模、放缓投资进度等,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带来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系一家以电力、通信等特定行业为核心服务目标的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营业务旨在通过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解决客户在运行维护环节的综合性智能化运维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等,相关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要及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发与设计,持续改进产品性能,并紧跟行业技术变革,通过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相关产品进行赋能。 2024年,人工智能产业高速发展,前沿技术持续突破,以 DeepSeek等为泛应用。公司对人工智能技术及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清晰、准确的认识,虽然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相关人才的引进和自我培养力度,取得了多项技术成果。但由于人工智能领域发展迅速、市场对相关人才需求加大、人员流动加剧等,若公司不能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可能导致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相关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吸引优秀研发人才,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及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如若由于人才流失造成技术秘密泄露等情况,可能造成竞争对手掌握公司核心技术,将可能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陷入不利地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0,280.84万元、50,389.65万元和 57,564.67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53%、54.13%和 57.27%。其中,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最高,分别为 31.66%、32.35%和47.30%,客户集中度有所提升。 因此,若未来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对产业政策、投资规模、投资计划、技术标准、产品需求、定价原则等做出重大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收入和产品毛利率下滑,对公司后续的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带来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7.21%、32.99%和 33.03%,公司销售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客户需求变化、产品单价变动、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整体有所下降。其中,公司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对销售毛利率的贡献最高,报告期内对销售毛利率的贡献率分别为 53.73%、61.38%和 67.28%;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报告期内对销售毛利率的贡献率分别为 21.57%、15.05%和 7.65%;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报告期内对销售毛利率的贡献率分别为 6.66%、7.55%和 14.01%。前述产品是公司销售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由于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两类产品的下游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公司,若电网公司下调招标规模、限制招标价格,或新竞争对手进入,将导致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销售价格将呈下降趋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此外,受通信行业技术迭代周期、通信运营商采购周期、采购政策调整和市场需求周期等影响,发行人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毛利率也有所下降。 因此,如果未来电网公司招投标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产品销售单价下滑,或出现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上升等情形,而公司未能持续推出盈利能力较强的新产品,或未能通过技术与工艺革新、扩大生产规模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或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 39,172.78万元、58,189.45万元和 67,546.34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分别为 2,510.37万元、4,129.17万元和 5,742.17万元,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11%、62.51%和 67.21%。截至 2024年末,公司账龄 1-2年和 2-3年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 14,353.77万元和6,938.03万元,其中电力工程类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之和分别为 8,319.10万元和 4,692.90万元。若公司电力工程业务相关客户支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相关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或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应收对象主要为国家电网、通信运营商等大型央企、国企,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和知名度,商业信用良好。随着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尽管公司严格控制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风险并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出现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则存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的可能。 (六)通信行业相关产品收入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信行业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18,924.70万元、17,951.17万元和 11,214.1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21%、19.28%和 11.16%。其中,公司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销售收入分别为15,083.23万元、13,791.75万元和 8,416.94万元,占通信行业相关产品合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70%、76.83%和 75.06%。 2023年末,WiFi7相关的国家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法落地,适配 WiFi7技术的网络通信设备于 2024年上半年开始向市场推广。根据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相关负责人于 2024年 1月在通信世界全媒体举办的“WiFi7元年到来,拥抱数智新生活”研讨会上透露的 WiFi7布局情况,通信运营商已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进行 WiFi7产品规划,制定技术要求、入库测试要求,有序开展 WiFi7产品引入。公司已结合通信运营商测试需求变化,及时推出了适配 WiFi7测试的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新产品,并于 2024年下半年向部分通信运营商批量供货。 2025年 1-3月,公司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已实现收入 2,071.35万元,同比增长 35.89%,其中适配 WiFi7测试的产品收入占比超过 50%。 未来通信运营商将根据自身资金预算、市场终端需求等因素逐步加大对WiFi7相关产品投入及通信运维设备更新,但若下游通信运营商的采购计划推迟或采购规模下降,或公司产品未能满足通信运营商需求,可能导致公司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收入下降,进而使得通信行业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出现下降。 (七)电力工程业务收入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工程业务收入分别为 9,308.57万元、10,792.98万元和3,260.0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91%、11.59%和 3.24%,占比较低。 公司从事电力工程业务目的在于更好的了解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全场景的需求和痛点,从而强化公司在电力行业其他场景智能运维业务的布局。 基于上述战略目标和定位,公司无需大规模开展电力工程业务,而是选择性承接具有代表性、与现有业务具有一定关联性的电力工程业务。 若公司调整电力工程发展战略、电力工程项目承接不及预期或主要项目施工进度延迟,可能导致电力工程业务收入出现下降,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八)盈利预测风险 收入为 111,600.79万元,同比增长 11.04%;预测 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49.09万元,同比增长 5.40%;预测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554.18万元,同比增长 7.91%。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是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及宏观经济、行业及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公司 2025年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提请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谨慎使用。 第二节 发行人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54号”批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664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信通电子”,证券代码为“00138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30,572,68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5年 7月 1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 7月 1日 (三)股票简称:信通电子 (四)股票代码:00138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56,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9,0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0,572,689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25,427,311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7,800,000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参与战略配售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电投绿色战略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8个月。 2、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 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深交所于 2025年 4月 25日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5〕39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进行修订。根据该通知,“2.关于上市条件、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等事宜的适用衔接安排仍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和相关规定执行”。因此,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 由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于 2024年 2月 2日通过深交所主板上市委员会审议同意,根据前述通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时仍适用原规则,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亿元。” 此外,公司也同时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上市标准: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亿元。” 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0,968.41万元、10,873.36万元和 12,560.4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 78,176.30万元、93,090.25万元和 100,506.14万元,因此,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亿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上市标准。 同时,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即: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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