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海阳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时间:2025年06月29日 23:16:54 中财网
原标题:海阳科技:海阳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3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1.29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9356号),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93.846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8,125.136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593.8468万股变更为18,125.1368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原条款修改后条款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年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主板上市。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4,531.29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2025年6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 所”)主板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 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8,125.1368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8,125.136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九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第一百九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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