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贯中大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美锦能源”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发行人出具的2024年年度报告。本报告其他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美锦能源提供的资料或说明,请投资人关注并独立做出投资判断。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概况 ........................................................................... 3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 三、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5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7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8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9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0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0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0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10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 11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概况 截至2024年末,美锦能源发行且存续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为美锦转债,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3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焦化厂、煤矿、煤层气的开发、投资,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制品制造;炼焦;金属矿石销售;钢、铁冶炼;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表:分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二)发行人 2024年度财务状况 表:发行人 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近年来公司在氢能领域和焦化业务板块投入均很大,在建项目数量多;氢能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商业化发展仍面临多重制约,2024年公司氢能板块持续亏损,且氢能板块募投项目均出现延期,需关注氢能板块投资风险;公司新增焦炭产能规模大,且焦炭行业盈利状况不佳,新增产能投产后的消化及效益情况仍有待观察;2024年公司总债务规模持续上升,杠杆状况指标继续弱化,且现金生成能力表现差,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各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美锦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列表中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调整后用途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美锦转债募集资金用途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于2024年7月、2025年4月对募投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08.11亿元和190.3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7亿元和-13.3亿元。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1亿元和9.41亿元。 报告期内,除公司经营业绩因行业不景气原因下滑比较严重外,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长期来看,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受到行业情况、宏观环境的影响。 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经营业绩下滑而增加信用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经营业绩因行业不景气原因下滑比较严重外,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 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的变动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中信建投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债券中,无债券设有增信机制安排。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设立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健全内控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各期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偿付资金,未发生发行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无。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发布临时报告。详情请见本报告“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将美锦能源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A+,“美锦转债”信用等级下调为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并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美锦转债”信用等级移出信用观察名单。 本次评级下调主要是基于:2024年焦化业务利润空间持续压缩,且公司资产折旧、摊销规模较大,导致公司2024年出现大幅亏损,考虑到当前焦化行业仍处于行情低谷,预计公司业绩亏损压力仍大,氢能板块持续亏损;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很高,相关逾期债务化解事宜尚未解决,所持公司股份曾被部分强制平仓;公司新建产能未来收益有待观察,总债务持续攀升,面临较大偿债压力等风险因素。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其他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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