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而泰 股票代码:0024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座 10楼 1010-1011 签署日期:2025年 6月 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和而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建伟 曾用名(如有):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座 10楼 1010-1011 通讯方式:136******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偿还质押融资债务以及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2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不超过2.0000%)。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刘建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7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1.0542%),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和而泰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信息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4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897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建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刘建伟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