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002239):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并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20:11:03 中财网
原标题:奥特佳: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1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2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9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790,000元。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309,623,844股减少至
3,308,833,84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309,623,844元减少至
3,308,833,84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1
审议此议案系因公司激励对象李建华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0,000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
审议此议案系因公司激励对象邵翌旻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10,000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
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
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
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8月11日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
路8号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办公电话:025-52600072
(5)邮政编码:211111
(6)特别提示: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
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签收日为准,邮件封面请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