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688488):艾迪药业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8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长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9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0)。 (四)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七)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6万股。 (二)因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公W[2024]A356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1,363,846.09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2023年度HIV药物营业收入73,578,811.93元,HIV事业部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公W[2025]A750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7,804,702.67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2024年度HIV药物营业收入149,899,563.10元,HIV事业部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除前述 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外, 作废处理其他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 68.9万股、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68.9万股。上述合计作废137.8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公告本次作废相关文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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