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688488):艾迪药业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长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6)。 (四)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2年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六)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长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八)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3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5.3万股; 1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7.15万股,上述合计作废252.45万股。 (二)因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容诚审字[2023]210Z0011号),公司2022年度HIV药物及诊疗一体化相关业务营业收入为46,354,929.85元,HIV事业部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公W[2024]A356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1,363,846.09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2023年度HIV药物营业收入73,578,811.93元,HIV事业部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公W[2025]A750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7,804,702.67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2024年度HIV药物营业收入149,899,563.10元,HIV事业部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作废处理第一个归属期HIV事业部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5.268万股、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96.768万股、第三个归属期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129.024万股。上述合计作废231.06万股。 (三)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自愿放弃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1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万股。因此,作废处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65万股。 (四)因激励对象未缴纳认购金放弃权益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未缴纳认购金放弃权益。因此作废处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416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501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情况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四)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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