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60018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生益科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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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21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16.266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42,926.2930万股的 0.95%。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将于 2025年 7月 3日届满,《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可以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必要手续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和本所律师签名后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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